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qǐ wéi|wèi 1 cí
【乞】1. 向人讨、要、求:~求。~丐。~灵(向神佛求助)。~怜。 2. 姓。
【乞】《廣韻》去訖切《集韻》《韻會》《正韻》欺訖切,音。求也。《禮·內則》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史記·王翦傳》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後漢·李通傳》以病上書乞身。又《釋典》比丘者,華言乞士,謂內乞法資心,外乞食資身也。又姓。五代將乞力。又乞伏,複姓。又《集韻》丘旣切《正韻》去冀切,音器。凡與人物,亦曰乞。《前漢·朱買臣傳》吏卒更乞匃之。《註》音氣。《晉書·謝安傳》謂甥羊曇曰:以墅乞汝。 《鄭樵·通志》气,氣也。因聲借爲與人之乞,音氣。因與人之義,借爲求人之乞,此因借而借也。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歌】1. 唱:~唱。~咏。~颂。~坛。~台舞榭。~舞。能~善舞。 2. 能唱的文词:唱~。~谱。~词。~诀。民~。诗~。~行(xíng )(旧诗的一种体裁,音节、格律比较自由)。诗言志,~咏言。
【歌】〔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词】1. 语言里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单位:~汇。~书。~典。~句。~序。~组。 2. 言辞,话语,泛指写诗作文:歌~。演讲~。誓~。~章。~律(文词的声律)。 3. 中国一种诗体(起于南朝,形成于唐代,盛行于宋代。本可入乐歌唱,后乐谱失传,只按词牌格律创作):~人。~谱。~牌。~调(diào )。~韵。~曲。
【词】〔古文〕《唐韻》似兹切《集韻》《韻會》《正韻》詳兹切,音祠。《說文》意內而言外也。《釋名》嗣也。令撰善言,相嗣續也。《廣韻》說也。《正韻》言也。《字彙》文也。《公羊傳·昭十一年》春秋之信史也。其詞則丘有罪焉爾。《史記·儒林傳》是時天子方好文詞。《晉書·郭璞傳》璞詞賦爲中興之冠。《舊唐書·張九齡傳》張說常謂人曰:後來詞人稱首也。又《陸贄傳》贄以博學宏詞登科。《韓非子·問田篇》驅於聲詞,眩乎辯說。又《博雅》已也。又《廣韻》請也,吿也。○按《說文》本作意內言外。韻會引作音內言外。又引徐曰:惟也,思也,曰也,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