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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爱吾庐高枕——水调歌头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què wú|yù lú 4 gāo zhěn

却爱吾庐高枕释义

【却】1. 退:~步(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如“望而~~”)。退~。  2. 退还,不受:盛情难~。  3. 表示转折:我来了,他~走了。  4. 去掉:失~。了(liǎo)~。

【却】《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又訛作。

【吾】1. 我,我的:~身。~国。~辈。  2. 姓。 | ◎ 古同“御”,抵御。

【吾】〔古文〕《唐韻》五乎切《集韻》《韻會》《正韻》訛胡切,音梧。《說文》我自稱也。《爾雅·釋詁》吾,我也。《左傳·桓六年》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楚辭·九章註》朱子曰:此篇多以余吾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又《集韻》棒名

【庐】1. 房舍:茅~。~墓(a.古人于父母或老师死后,服丧期间守护坟墓,在墓旁搭盖的小屋居住;b.庐舍和坟墓)。  2. 姓。

【庐】《唐韻》力居切《集韻》《韻會》《正韻》凌如切,音閭。《說文》寄也。秋冬去,春夏居。《詩·小雅》中田有廬。《箋》中田,田中也。農人作廬焉,以便田事。又《玉篇》屋舍也。《集韻》粗屋總名。《易·剝卦》小人剝廬。《左傳·襄二十三年》則猶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又舍也。《周禮·地官》十里有廬,廬有飮食。《註》廬若今野,徙有庌也。又直宿,舍也。《前漢·金日磾傳》小疾臥廬。《註》殿中所止曰廬。《班固·西都賦》周廬千列。《註》直宿曰廬。又國名。《周語》廬由荆嬀。《註》廬,嬀姓之國,荆嬀,廬女爲荆夫人也。又邑名。《楚語

【爱】1. 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喜~。~慕。~情。~戴。~抚。~怜。~恋。~莫能助(虽同情并愿意帮助,但力量做不到)。友~。挚~。仁~。厚~。热~。  2. 喜好(hào ):~好(hào)。~唱歌。  3. 容易:铁~生锈。  4. 重视而加以保护:~护。~惜。  5. 吝惜:“百姓皆以王为~也”。

【爱】〔古文〕《唐韻》烏代切《集韻》《韻會》於代切《正韻》於蓋切,同。仁之發也。从心旡聲。又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又《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又《諡法》嗇於賜與曰愛。又姓。宋刺史愛申。又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 小篆作。

【高枕】◎高枕gāozhěn[highpillow]垫高枕头安心睡觉,形容无所忧虑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又:三窟已就,君姑高枕为乐矣。——《战国策·齐策》

【高枕】1.枕着高枕头。谓无忧无虑。《战国策·齐策四》:“三窟已就,君姑高枕为乐矣。”唐韩愈《与凤翔邢尚书书》:“戎狄弃甲而远遁,朝廷高枕而不虞。”《花月痕》第四七回:“皖不肃清,我能高枕么?”2.犹高卧,谓弃官退隐家居。清汪懋麟《赠于鼎文冶迭前韵》:“饱贪羊酪思高枕,纵癖鱼餐嬾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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