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qù zhǐ shā|shà dī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去】《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沙】1. 非常细碎的石粒:~子。~石。风~。~尘。~砾(沙和碎石块)。~漠。~丘。~滩。~洲(江河里由泥沙淤积成的陆地)。~暴。~浴。~疗。~鸥(文学上指栖息岸边沙地的鸥一类的水鸟)。 2. 像沙的东西:~糖。豆~。~瓤。 3. 声音不清脆不响亮:~哑。 4. 姓。 | ◎ 经过摇动把某东西里的杂物集中,以便清除。
【沙】《唐韻》所加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加切,音紗。《說文》水散石也。从水从少,水少沙見。楚東有沙水。《水經注》逢澤陂東北流爲新溝,又東北注梁爲沙水。又《山海經》盧其之山,無草木,多沙石,沙水出焉,南流注于涔水。又潁水之別名。《爾雅·釋水》潁爲沙。《註》謂大水溢出別爲小水之名。又疏土也。《易·需卦》需于沙。《正義》沙,水旁之地。《詩·大雅》鳧鷖在沙。又州名,在西徼外,取沙角山爲名,卽三秦記鳴沙山也。《廣輿記》沙州鳴沙山,峰勢危峻,沙如乾糖。天氣淸朗則沙鳴,聞數里外。又流沙,西境極遠之地。《書·禹貢》西被于
【堤】◎ 用土石等材料修筑的挡水的高岸:河~。海~。~岸。~坝。~防。~堰。
【堤】《廣韻》是支切《集韻》常支切,音匙。堤封頃畝。《漢書》作提。《顏師古曰》提封者,大舉其封疆也。又《廣韻》都奚切《集韻》《韻會》《正韻》都黎切,音氐。防也。又物之下安者曰堤。《淮南子·銓言訓》瓶甌有堤。又《集韻》勻規切,音畦。沐堤,郡名。又地名。鯀堤,在直隸淸河縣西,相傳鯀治水所築,側有廉頗墓。又大堤,在襄陽,宋隋王誕爲襄陽郡,聞諸女歌,因作大堤詞。《韓愈·送李遜赴襄陽詩》風流峴首客,花豔大堤倡。又《廣韻》都禮切《集韻》《韻會》《正韻》典禮切,音底。滯也。築土遏水曰堤。亦作底,劉兆曰:緣邊也。與隄通。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