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三十六養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bǎi rèn|rén gū qiáng zhàng
【百】1.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2.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百】〔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又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又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又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又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
【任】1. 相信,信赖:信~。 2. 使用,给予职务:~命。~人唯贤。 3. 负担,担当:担~。~课。 4. 职务:就~。到~。~重道远。 5. 由着,听凭:~凭。~性。~意。~从。~随。听~。放~自流。听之~之。 6. 不论,无论:~何。~人皆知。 | 1. 中国古代女子爵位名。 2. 中国古代南方的一种民族乐曲。 3. 姓。
【任】《唐韻》《集韻》《韻會》如林切《正韻》如深切,音壬。誠篤也。《詩·邶風》仲氏任只。《鄭箋》以恩相信曰任。又《周禮·地官》大司徒之職,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註》任,信於友道。又《廣韻》堪也。《王粲·登樓賦》情眷眷而懷歸兮,孰憂思之可任。《註》言誰堪此憂思也。又當也。《左傳·僖十五年》衆怒難任。又負也,擔也。《詩·小雅》我任我輦。《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註》幷已獨任之,分析而二之。又姓。大任,文王之母。又薛國之姓。《左傳·隱十一年》不敢與諸任齒。《正義》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
【孤】1.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儿。遗~。托~。~寡鳏独(孤儿,寡妇,无妻或丧妻的人,年老无子女的人)。 2. 单独:~单。~独。~立。~僻。~傲。~茕(单独无依然)。~介。~身。~危。~芳自赏。~苦伶仃。~掌难鸣。~云野鹤(喻闲逸逍遥的人)。 3. 古代帝王的自称:~家。~王。 4. 古同“辜”,辜负。
【孤】《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又《集韻》負也。
【樯】◎ 帆船上挂风帆的桅杆,引申为帆船或帆:帆~林立。~倾楫摧。 方言集汇
【樯】《唐韻》在良切《集韻》《韻會》慈良切,音牆。《玉篇》船檣,帆柱也。本作檣。《王粲·從軍詩》柎衿倚舟檣。
【丈】1.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十尺:万~高楼。 2. 测量长度和面积:~量(liàng)。 3. 对老年男子的尊称:~人(❶古代对老人的尊称;❷岳父。“人”均读轻声)。老~。
【丈】《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又《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又《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又《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又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又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又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又《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