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jiù wú|yù mín rěn
【咎】1. 过失,罪过:~戾。负~。以彰其~。 2. 怪罪,处分:既往不~。~由自取(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3. 灾祸:休~(吉凶)。 4. 怨仇:与臣有~。 典
【咎】《唐韻》其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舅。《說文》災也。从人从各。各者,相違也。《書·大禹謨》天降之咎。又《爾雅·釋詁》咎,病也。《疏》罪病也。《廣韻》愆也,過也。《易·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詩·小雅》寧適不來,微我有咎。又《書序》殷始咎周。《傳》咎,惡也。又與臼通。《晉語》宜咎。《註》咎。或作臼,古字通用。又與舅通。《儀禮·士昏禮註》古文舅作咎。《荀子·臣道篇》晉之咎犯。《左傳》作舅。又《唐韻正》四十四有韻中之半,古與篠,小,巧,皓通爲一韻。書大禹謨,民弃不保,天降之咎。
【吾】1. 我,我的:~身。~国。~辈。 2. 姓。 | ◎ 古同“御”,抵御。
【吾】〔古文〕《唐韻》五乎切《集韻》《韻會》《正韻》訛胡切,音梧。《說文》我自稱也。《爾雅·釋詁》吾,我也。《左傳·桓六年》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楚辭·九章註》朱子曰:此篇多以余吾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又《集韻》棒名
【民】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居~。~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4. 某族的人:汉~。回~。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6. 非军事的:~品。~航。 7. 同“苠”。
【民】〔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
【忍】1. 耐,把感情按住不让表现:~耐。~痛。~受。容~。~俊不禁(忍不住笑)。 2. 狠心,残酷:~心。残~。 典
【忍】《唐韻》而軫切《集韻》《韻會》《正韻》爾軫切,人上聲。《說文》能也。《徐曰》能音耐。从心刃。《長箋》如刀剌心,忍意也。《周武王·書銘》忍之須臾,乃全汝軀。又《廣韻》强也,有所含忍。《左傳·昭元年》魯以相忍爲國。又安于不仁曰忍。《詩·大雅》維彼忍心,是顧是復。《詩·小雅》君子秉心,維其忍之。又忍忍,猶不忍也。《後漢·崔琦傳》情懷忍忍。又姓。又《廣韻》《集韻》《韻會》而振切,音仞。堅柔也,本作肕。亦作忍。《周禮·地官·山虞註》柔忍,通作刃。《詩·小雅·荏染柔木註》柔刃之木荏苒然。《釋文》忍音刃。《禮·月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