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五灰
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rèn qǔ shū 2
【认】1. 分辨,识别:~生。~得。辨~。 2. 表示同意:~可。~账。 3.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亲。 4. 认吃亏:这事没办成,我~了。 网
【认】《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疏】1. 去掉阻塞使通畅:~导。~通。~浚。~解(jiě)。 2. 分散:~散。仗义~财。 3. 事物间距离大,空隙大,与“密”相对:~密。~松。~朗。~旷。~阔。~落(luò)。稀~。天网恢恢,~而不漏。 4. 不亲密,关系远的:亲~。~远。 5. 不细密,忽略:~忽。 6. 空虚:志大才~。 7. 不熟悉:生~。 8. 粗劣:~食。~粝。 9. 古同“蔬”,蔬菜。 10. 分条说明的文字:上~(臣子向帝王分条陈述的意见书)。奏~。注~(对古书的注解和对注解的注释)。 11. 僧道拜忏时
【疏】《唐韻》所菹切《集韻》《韻會》山於切《正韻》山徂切,音梳。《說文》通也。本作。今作疏。《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註》越,瑟底孔也。畫疏之,使聲遲也。《疏》疏,通也。使兩頭孔相連而通,孔小則聲急,孔大則聲遲。《經解》疏通知遠。又遠也。《詩·大雅》予曰有疏附。《傳》率下親上曰疏附。《箋》疏附,使疏者親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疏。又麤也。《詩·大雅》彼疏斯粺。《箋》疏,麤也。謂糲米也。《禮·玉藻》客飧,主人辭以疏。《註》飧者,美主人之食也。疏之言麤也。又《郊特牲》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又分也
【梅】1. 落叶乔木,品种很多,性耐寒,初春开花,有白、红等颜色,分五瓣,香味很浓,果实球形,味酸:~花。~子。 2. 姓。
【梅】〔古文〕槑《唐韻》莫杯切《集韻》《正韻》模杯切《韻會》謀杯切,音枚。或作槑、楳,亦作。《說文》枏也。《爾雅·釋木》梅,枏。《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又《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禮·內則》梅諸。《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似杏實酢者也。又《爾雅·釋木》時,英梅。《註》雀梅。又《爾雅·釋木》朹檕梅。《註》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又《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鬱成雨,謂之梅雨。《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