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九麌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rén shēng yì bié|biè nán|nàn|nuó jù
【人生】énshēng(1)[activityofalife]∶人一生中的活动(2)[humanlife;life]∶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宋·文天祥《过零丁洋》(3)[relationwithpeople]∶与人的关系生疏,不熟悉人生地疏
【人生】生;人类产生。《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明刘基《医说赠马复初》:“天地闢而人生,蠢蠢焉;圣人出而后异於物。”2.指人的一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人生几何,谁能无偷?朝不及夕,将安用树?”唐韩愈《合江亭》诗:“人生诚无几,事往悲岂那。”亦指人。毛泽东《采桑子·重阳》词:“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3.人的生存和生活。《左传·成公二年》:“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后汉书·张霸传》:“人生一世,但当畏敬於人,若不善加己,直为受之。”唐杜甫《送殿中杨监赴蜀见相公
【易】1. 不费力,与“难”相对:容~。~与(容易对付)。~于。 2. 和悦:平~(a.态度谦逊和蔼;b.指语言文字浅显)。 3. 改变:~手。~地。变~。 4. 交换:交~。贸~。 5. 轻慢:贵货~土。 6. 芟治草木:~墓(除治墓地的草木)。~其田畴。 7. 古书名,《易》即《易经》,也称《周易》。 8. 姓。
【易】《唐韻》羊益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益切,音亦。《說文》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祕書說:日月爲易,象隂陽也。《易·繫辭》《易》者,象也。《疏》《易》卦者,爲萬物之形象。《又》生生之謂易。《註》隂陽轉易,以成化生。《疏》隂陽變轉。《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灋: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註》易者,揲蓍變易之數,可占者也。《孔穎達·周易正義》夫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朱子·周易本義》《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又《易·乾卦》不易乎世。《註
【别】1.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2. 差别:霄壤之~。 3. 分类:类~。性~。职~。级~。派~。 4.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5.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6. 不要,不准:~动。 |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别】〔古文〕《唐韻》方別切《集韻》《韻會》筆別切《正韻》必列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又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者,惟別而已矣
【难】1. 不容易,做起来费事:~处。~度。~点。~关。~熬。~耐。~产。~堪。~题。~以。~于。困~。畏~。急人之~。 2. 不大可能办到,使人感到困难:~免。~为。~保。~怪。~倒(dǎo )。~道。~能可贵。 3. 不好:~听。~看。 | 1. 灾祸,困苦:~民。灾~。遇~。逃~。殉~。患~。遭~。避~。排扰解~。 2. 仇怨:排~解纷。 3. 诘责,质问:发~。非~。责~。 | ◎ 古同“傩”。
【难】〔古文〕《廣韻》《韻會》那干切《集韻》那肝切,音。《說文》鳥也。本作。又《玉篇》不易之稱也。《書·臯陶謨》惟帝其難之。《咸有一德》其難其愼。又珠名。《曹植·美人行》珊瑚閒木難。《註》《南越志》曰:木難,金翅鳥沫所成碧色珠也。又姓。《正字通》南北朝難從党。見《姓苑》。又《集韻》《韻會》囊何切《正韻》奴何切。同儺。《集韻》難,卻除凶惡也。《周禮·春官·占夢》遂令始難歐疫。《夏官·方相氏》率百隸而時難,以索室驅疫。《禮·月令》季春,命國難。《又》季冬命有司大難。又《詩·小雅》其葉有難。《傳》難然盛貌。《釋文》乃
【聚】◎ 会合,集合:~合。~会。~积。~集。~谈。~拢。~齐。~餐。欢~一堂。物以类~。凝~。~沙成塔。 典
【聚】《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徐上聲。《說文》會也。《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禮·檀弓》聚國族於斯。《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註》聚謂所同歸凑也。又《玉篇》斂也。《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又居也,邑落也。《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前漢·平帝紀》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