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rú 1|4 zēng|céng bǎ|bà shēn wù
【儒】1. 指读书人:~生。腐~。通~(指博识多闻的大学者)。~林(儒者之林,旧指学术界)。~雅(读书人所具有的温文尔雅的风貌)。 2. 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一个学派:~家。~教(即“孔教”)。~士。~术。~学。 3. 古同“懦”,懦弱。
【儒】《唐韻》人朱切《集韻》《韻會》汝朱切,音襦。學者之稱。《揚子·法言》通天地人曰儒。《周禮·天官》四曰儒,以道得民。又侏儒,短人也。又侏儒,柱名,與株檽同。《韓愈·進學解》欂櫨侏儒。又與偄同。《隸釋魯峻孟郁》儒作偄。
【冠】1. 帽子:衣~。~戴。~盖(古代官吏的帽子和车盖,借指官吏)。衣~楚楚。 2. 形状像帽子或在顶上的东西:~子。鸡~。树~。~状动脉。 | 1. 把帽子戴在头上:沐猴而~。 2. 超出众人,居第一位:~军。 3. 姓。
【冠】《唐韻》《集韻》《韻會》古丸切《正韻》沽歡切,音官。《說文》絭也,所以絭髮。从冖,元。冠有法制,故从寸。《徐曰》取其在首,故从元。古亦謂冠爲元服。《白虎通》冠者,卷也。卷持其髮也。《釋名》冠,貫也,所以貫韜髮也。《後漢·輿服志》上古穴居野處,衣毛冒皮。後世聖人見鳥獸有冠角胡,遂制冠冕纓緌。又姓。《風俗通》古者鶡冠子之後。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玩切,官去聲。《禮·曲禮》二十曰弱冠。《冠儀》冠者,禮之始也。故聖王重冠。《白虎通》男子幼,娶必冠。《韻會》男子二十加冠曰冠。又爲衆之首曰冠。《前漢·魏
【曾】1.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祖父。~孙。 2. 古同“增”,增加。 3. 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 姓。 | 1. 尝,表示从前经历过:~经。未~。何~。~几何时。 2. 古同“层”,重(chǒng )。 典
【曾】《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音層。《說文》詞之舒也。从八从曰聲。《九經字樣》曾从。,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又《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又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又《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又《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
【把】1. 拿,抓住:~酒(拿着酒杯)。~玩(拿着赏玩)。 2. 控制,掌握:~握。~舵。 3. 看守:~守。~门儿。 4. 自行车、手推车等的手柄:车~。 5.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秫秸~儿。 6. 专权,一手独揽:~持大权。 7. 从后托起小孩两腿使之大小便的动作:~尿。 8. 介词,义为拿,处置,致使:你能~他怎么样。 9. 量词。 10. 结盟:拜~子。~兄弟。 | 1. 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刀~儿。 2. 被人作为说笑资料的言行:话~儿。
【把】《唐韻》博下切《集韻》《正韻》補下切《韻會》補瓦切,巴上聲。《說文》握也。《孟子》拱把之桐梓。《楚語》烝嘗不過把握。又《廣韻》持也。《增韻》執也。《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又《唐韻》《集韻》《韻會》蒲巴切,音杷。與爬通。《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註》把,手掊之也。又《郊祀志》掊視得鼎。《註》掊,手把土也。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又姓
【身】1. 人、动物的躯体,物体的主要部分:~躯。人~。~材。~段。船~。树~。 2.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世。献~。 3. 亲自,本人:自~。亲~。~教。~体力行。 4. 统指人的地位、品德:出~。~分(fèn )。~败名裂。 5. 孕,娠:~孕。 6. 量词,指整套衣服:做了一~儿新衣服。
【身】《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
【误】1. 错,不正确:错~。失~。笔~。~差(chā)。 2. 耽搁:耽~。 3. 因自己做错而使受损害:~国。~人子弟。 4. 不是故意而有害于人:~伤。
【误】《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五故切,音寤。《說文》謬也。《書·立政》其勿誤于庶獄庶愼。《傳》誤,失也。《禮·聘義》使者聘而誤,主君弗親饗食也。《註》誤,謂禮節錯誤也。《前漢·張耳傳》君何言之誤。《吳志·周瑜傳》瑜精音樂,雖三爵後,其閒缺誤,知之必顧。故時人謠曰:曲有誤,周郞顧。又《字林》通作悞。惑也。《荀子·正論篇》是特姦人之誤于亂說,以欺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