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四十九宥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shàng|shǎng bǎi fēn|fèn zhòu
【上】1. 位置在高处的,与“下”相对:楼~。~边。 2.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古。~卷。 3. 等级和质量高的:~等。~策。~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 4. 由低处到高处:~山。~车。~升。 5. 去,到:~街。 6. 向前进:冲~去。 7. 增加:~水。 8. 安装,连缀:~刺刀。~鞋(亦作“绱鞋”)。 9. 涂:~药。 10.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课。~班。 11. 拧紧发条:~弦。 12. 登载,记:~账。 13. 用在名词后边,表示时间、处
【上】〔古文〕丄《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又《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又上日。《書·舜典》正月上日。《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又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又上官,複姓。又《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易·需卦》雲上于天。《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又進也。《前漢·東方朔傳》朔
【百】1.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2.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百】〔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又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又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又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又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酎】1. 〔~金〕古代诸侯向皇帝交纳的贡金,作祭祀用。 2. 醇酒,经过两次或多次重(chǒng )酿的酒。
【酎】《唐韻》除柳切《集韻》直祐切《韻會》直久切《正韻》直又切,音胄。《說文》三重醇酒也。《玉篇》醇也,釀也。《左傳·襄二十二年》見於嘗酎,與執燔焉。《註》酒之新熟,重者爲酎。《禮·月令》孟夏之月,天子飮酎。《註》酎之言醇也。謂重釀之酒也。春酒至此始成。《史記·孝文紀》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註》張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純也。又《史記·平準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註》漢儀注,王子爲侯,侯歲以戸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祀日飮酎,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