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shàng yì dé|děi|de xī 1
【尚】1. 还(hái ),仍然:~小。~未。~不可知。 2. 尊崇,注重:~武。~贤(a.崇尚贤人;b.《墨子》篇名,内容阐述墨子的一种政治主张)。 3. 社会上共同遵从的风俗、习惯等:风~。时~。 4. 矜夸,自负:自~其功。 5. 古,久远:“故乐之所由来者~矣,非独为一世之所造也”。 6. 庶几,差不多:~飨(希望死者来享用祭品之意)。 7. 姓。 典
【忆】1. 回想,想念:回~。追~。~苦思甜。 2. 记得,记住:记~。记~犹新。
【忆】《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正韻》伊昔切,音抑。念也,思也,記也。《古詩》下有長相憶。 《增韻》古作意,誤。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西】1. 方向,太阳落下的一边,与“东”相对:~面。~晒。~域。~方。~席(旧时对幕友或家塾教师的敬称。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亦称“西宾”)。~宫(借指妃嫔)。 2. 事物的样式或方法属于西方的(多指欧美各国):~学。~画。~餐。~医。 3. 姓。
【西】〔古文〕《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粞。《類篇》金方也。《說文》鳥在巢上也。日在西方而鳥栖,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篆。文作,象形也。《前漢·律歷志》少隂者西方,西遷也。隂氣遷落物,於時爲秋。《尚書·大傳》西方者何,鮮方也。或曰鮮方,訊訊之方也。訊者,訊人之貌。又地名。《晉書·地理志》西郡。《韻會》唐置西州。又姓。《通志·氏族略》西氏。《姓苑》西門豹之後,改爲西。又《集韻》相咨切,音私。義同。又《篇海》蘇前切,音先。《前漢·郊祀歌》象載瑜,白集西,食甘露,飮榮泉。《後漢·趙壹傳·窮鳥賦》幸賴大
【施】1. 实行:~工。~政。设~。~展。~教(jiào )。~为(wéi)。~威。实~。措~(办法)。发号~令。 2. 用上,加工:~肥。~粉。 3. 给予:~礼。~诊。~恩。 4. 姓。
【施】〔古文〕《唐韻》式支切《集韻》《韻會》商支切《正韻》申支切,音詩。《說文》旗貌。齊樂施字子旗,知施者旗也。《註》徐鍇曰:旗之逶迤。一曰設也。《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又《詩·邶風》得此戚施《傳》戚施,不能仰者。《箋》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又《詩·王風》將其來施施。《傳》施施,難進之意。《箋》施施,舒行伺閒,獨來見已之貌。《釋文》施如字。《孟子》施施從外來。《趙岐註》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音義》丁如字,張音怡。又《周禮·天官·內宰》施其功事。《註》施,猶賦也。又《禮·祭統》施于蒸彝鼎。《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