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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加隐括——水调歌头

平仄:平 平 仄 平

拼音: shāo|shào jiā yǐn kuò

稍加隐括释义

【稍】◎ 本义为禾末,引申为略微:~~。~微。~许。~纵即逝。 | ◎ 〔~息〕军事或体操的口令。

【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註》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爲稍。又《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註》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飮酒。又《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又《周禮·地官·稍人註》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云。又《集韻》《韻會》山巧切,音梢。亦漸也。又《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

【加】1. 增多:增~。追~。~倍。~封。  2.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注解。~冕。  3.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法。  4. 施以某种动作:~以。不~考虑。  5. 使程度增高:~工。~强。~剧。  6. 超过:~人一等(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  7. 姓。

【加】《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家。《說文》語相增加也。从力口。《徐曰》會意。《爾雅·釋詁》重也。《註》重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又《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又《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又《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

【隐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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