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shāo|shào jiè tiān fēng
【稍】◎ 本义为禾末,引申为略微:~~。~微。~许。~纵即逝。 | ◎ 〔~息〕军事或体操的口令。
【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註》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爲稍。又《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註》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飮酒。又《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又《周禮·地官·稍人註》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云。又《集韻》《韻會》山巧切,音梢。亦漸也。又《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
【借】1. 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用。~阅。~账。~据。~条。 2. 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钱给人。 3. 假托:~口。~端。~故。~代。~景。~喻。~题发挥。 4. 依靠:凭~。~势。
【借】《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夜切,嗟去聲。假也,貸也,助也,推獎也。《家語》在貧如客,使其臣如借。《註》言不有其身,如借使也。《前漢·文帝紀》假借納用。又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又設辭。《詩·大雅》借曰未知,亦旣抱子。又與藉耤通。又與假通。《後漢·李充傳》無所借借。《註》下音假。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資昔切,音積。義同。 本作,隸省作借,別作徣。漢典考證:〔《釋名》艸履曰不借。《註》言賤易有各自置,不假借也。〕 謹照原文改爲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
【天风】天空,故称。汉蔡邕《饮马长城窟行》:“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唐韩愈《辛卯年雪》诗:“波涛何飘扬,天风吹旛旂。”明郑若庸《玉玦记·赏春》:“好趁天风,直上青霄。”郭沫若《哀时古调》九:“天风吹,海浪流。满怀悲愤事,聊以寄箜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