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仄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yǒu|yòu rén jiān shén zuò qì|qiè|xiè wàng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兼】1.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旬(两个十天)。~程。~并。 2.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而有之。~收并蓄。~顾。~职。~任。~课。
【兼】〔古文〕《唐韻》古甜切《集韻》《韻會》堅嫌切《正韻》古嫌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神】1. 迷信的人称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所崇拜的人死后的精灵:~仙。~怪。~主。~社。~农。~甫。~权。鬼使~差。 2. 不可思议的,特别希奇的:~秘。~奇。~异。~话。~机妙算。 3. 不平凡的,特别高超的:~勇。~医。~通。~圣。~速。 4. 心思,心力,注意力:劳~。凝~。~魂颠倒。 5. 表情:~色。~采。~姿。~志。 6. 精神:~清气爽。 7. 姓。
【神】〔古文〕《唐韻》食鄰切《集韻》《韻會》乗人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又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又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又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又姓。漢騎都尉神矅。又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
【坐】1. 古人双膝跪地,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这是其本义,后泛指以臀部着物而止息:席地而~。~待。~垫。~骨。~化(佛教指和尚盘膝坐着死去)。~禅。~功。~骑。 2. 乘,搭:~车。~船。 3. 坚守,引申为常驻,不动:“楚人~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庄。 4. 建筑物的位置或背对着某一方向:~落。~北朝南。 5. 把锅、壶等放在火上:~锅。 6. 物体向后施压力:房顶往后~。 7. 介词,因,由于,为着:“停车~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8. 副词(a.空,徒然,如“胡为~自苦,吞悲仍抚膺”
【坐】〔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又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又《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又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又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又《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又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
【契】1.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 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 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契】《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又姓。見《姓苑》。又《廣韻》《集
【忘】◎ 不记得,遗漏:~记。~却。~怀。~我。~情。~乎所以。
【忘】《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又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又《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又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又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又《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又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又《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