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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时合、金钗分处缺——浪淘沙

韵脚:入十六屑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hé|gě shèn|shén chǔ|chù shí fēn|fèn quē jīn chāi

甚时合、金钗分处缺释义

【合】1. 闭,对拢:~眼。~抱。珠连璧~。貌~神离。  2. 聚集:~力。~办。~股。~资。  3.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格。~法。情投意~。  4. 应该:~该。~当。“文章~为时而著,诗歌~为时而作”。  5. 总共,全:~家欢乐。  6. 计,折算:~多少钱。  7.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5”。 | 1.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  2. 旧时量粮食的器具,容量为一合,木或竹制,方形或圆筒形。

【合】《唐韻》閤切《集韻》《韻會》曷閤切《正韻》胡閣切,音盒。《說文》合口也。又《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又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又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又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又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又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

【甚】1. 很,极:~好。~快。  2. 超过:日~一日。  3. 方言,什么:~事?  4. 表示进一层的意思:~至。~或。 | ◎ 同“什2”。

【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鴆切,音任。《說文》尤安樂也。《廣韻》劇過也。《韻會》尤也,深也。《易·繫辭》其道甚大,百物不廢。《詩·小雅》彼譖人者,亦已大甚。《淮南子·修務訓》由此觀之,則聖人之憂勞百姓甚矣。又《唐韻》常枕切《集韻》《韻會》食荏切《正韻》食枕切,音忍。義同。《潘岳·關中詩》主憂臣勞,孰不祇懍。愧無獻納,尸素以甚。叶上寢稔。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时】1. 一切事物不断发展变化所经历的过程:~间。~不我与。  2. 较长的时间:~代。古~。  3. 泛指一段时间:~光。~令。~分。  4. 现在的,当前的:当~。~下。~务。~宜。  5. 常常:~常。学而~习之。  6. 一年中的一季:~序。四~如春。  7. 旧时的记时单位,一昼夜十二分之一为一“时辰”,深夜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为“子时”,中午十一点至一点为“午时”。  8. 现在的记时单位,一昼夜的二十四分之一:~钟。~差(chā)。  9. 某一时刻:按~上班。  10. 不定时,有时候:~而。

【时】〔古文〕旹《唐韻》《集韻》《韻會》市之切《正韻》辰之切,音蒔。《說文》四時也。《釋名》四時,四方各一時。時,期也,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書·堯典》敬授人時。《傳》敬記天時以授人也。《又》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禮·孔子閒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淮南子·天文訓》隂陽之專精爲四時。《又》三月而爲一時。又《韻會》辰也,十二時也。又《廣韻》是也。《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傳》時,是也。《詩·大雅》曰止曰時,築室于兹。《朱傳》可以止于是,而築室矣。又《博雅》伺也。《論語》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缺】1. 不够:~乏。~少。~憾。欠~。~漏。  2. 残破:~点。~口。~陷。  3. 空额(指职位):~额。补~。  4. 该到而未到:~勤。~席。

【金钗】妇女插于发髻的金制首饰,由两股合成。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诗之九:“还君金釵玳瑁簪,不忍见之益愁思。”唐温庭筠《懊恼曲》:“两股金釵已相许,不令独作空成尘。”《雍熙乐府·醉花阴·国祚风和太平了》:“两行金釵,最宜素縞。”清黄遵宪《九姓渔船曲》:“金釵敲断都由我,团扇遮羞怕见郎。”2.借指妇女。清沉起凤《谐铎·梦中梦》:“今富贵若此,何不广列金釵,以充下陈。”贺敬之《放歌集·三门峡歌》:“乌云遮明镜,黄水吞金钗。”3.石斛的别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九。石斛》。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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