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zhē|zhé|shé zhàn huā hóng|gōng zhī|qí mǔ dān
【折】◎ 翻转,倒腾:~腾。~跟头。~个儿。 | 1. 断,弄断:~断。~桂(喻科举及第)。~戟沉沙(形容惨重的失败)。 2. 幼年死亡:夭~。 3. 弯转,屈曲:曲~。转~。周~。~中(对不同意见采取调和态度。亦作“折衷”)。 4. 返转,回转:~返。 5. 损失:损兵~将。 6. 挫辱:~磨。挫~。百~不挠。 7. 减少:~寿(减少寿命)。~扣。 8. 抵作,对换,以此代彼:~合。~价(把实物折合成钱)。 9. 心服:~服(a.信服;b.说服)。 10. 戏曲名词,杂剧一本分四折,一折等于
【折】《唐韻》旨熱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列切,音浙。拗折也。《詩·鄭風》無折我樹。《周語》體解節折而共飮食之,於是乎有折俎。又斷之也。《易·賁象》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疏》勿得直用果敢,折斷訟獄。又折中也。《前漢·貢禹傳》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又曲也。《禮·玉藻》折還中矩。《註》曲行宜方。還亦作旋。《史記·灌夫傳》吾益知吳壁中曲折,請復往。又屈也。《前漢·伍被傳》折節下士。又挫也。《史記·項羽紀》諸侯吏卒乗勝輕折辱秦吏卒。《前漢·蒯通傳》漢王一日數戰,亡尺寸之功,折北不救。又止也。《詩·大雅》予曰有禦
【绽】1. 衣缝脱线解开,引申为裂开:~裂。~开。~露。~放。破~(漏洞)。皮开肉~。 2. 缝补,缝纫:“故衣谁为补,新衣谁当~。” 典
【绽】《廣韻》丈莧切《集韻》直莧切《正韻》丈襇切,音袒。衣縫。《禮·內則》衣裳綻裂。《註》綻,猶解也。又《集韻》堂練切,音電。義同。亦作。zdic.net漢典
【花】1. 植物的繁殖器官,典型的由“花托”、“花萼”、“花冠”、“雌蕊群”和“雄蕊群”组成,有各种形状和颜色,一般长得很美丽,有的有香味,凋谢后结成果实。 2. 供观赏的植物:~木。~草。~匠。~事(游春看花等事)。 3. 形状像花的东西:雪~。浪~。钢~。火~。棉~(棉的絮亦称花)。礼~(烟火)。挂~(指战斗中受伤)。 4. 用花装饰的:~圈(quān )。~篮。~灯。~车。 5.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不只一种颜色的:~样。~边。~~绿绿。印~。 6. 指“痘”:天~(一种急性传染病)。 7. 混
【花】〔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 《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鄭氏曰:,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红】1. 像鲜血的颜色:~色。~叶。~灯。~尘。~包。~烧。~润。~艳艳。~口白牙。~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人。~运。~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 3. 喜庆:~媒(媒人)。~蛋。~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军。~色根据地,~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利。分~。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学。 | ◎ 古同“工”,指妇女的生产作业,纺织、缝纫、刺绣等。 典
【枝】1. 由植物主干上分出来的茎条:树~。~干(gàn )。竹~。节外生~。~柯。~节(a.由一件事生发的其他问题;b.细碎的,不重要的)。 2. 量词,指杆形的:一~铅笔。 3. 古同“支”,支持,分支。 | ◎ 古同“歧”,岔。
【枝】《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又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又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又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又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又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又《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又枝江,縣名。《前漢
【牡丹】◎牡丹mǔdan(1)[peony]芍药属草本植物或灌木,包括很多杂交品种,因花美丽而被广泛栽培,花单瓣或重瓣,红色、粉红色或白色牡丹,花之富贵者也。——宋·周敦颐《爱莲说》(2)又如:《牡丹亭》。内容写一个宦家的女儿杜丽娘,梦见书生柳梦梅同她发生恋爱,从此害相思病而死,后来又还魂同柳梦梅结为夫妻的故事。明代传奇作品,是汤显祖之代表作
【牡丹】著名的观赏植物。古无牡丹之名,统称芍药,后以木芍药称牡丹。一般谓牡丹之称在唐以后,但在唐前,已见于记载。至唐开元中盛于长安,至宋在中州以洛阳为冠,在蜀以天彭为冠。群花品中,牡丹第一,芍药第二,故世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参阅唐韦绚《刘宾客嘉话录》、宋高承《事物纪原·草木花果·牡丹》、宋陆游《天彭牡丹谱·花品序》、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三·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