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四清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shí chéng dé|děi|de pí pá sān xué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十】《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成】1. 做好,做完:~功。完~。~就。~事。~交。~立。~婚。~仁(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人之美。玉~其事。 2.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形。~性。~人。自学~才。蔚然~风。 3. 变为:长~。变~。 4. 可以,能行:~,就这么办。 5. 称赞人能力强:他办事麻利,真~。 6. 够,达到一定数量:~年累(lěi )月。 7. 已定的,定形的:~规。~俗。~见。~例。~竹在胸。 8. 十分之一:增产三~。 9. 平定,讲和:“会于稷,以~宋乱”。 10. 姓。
【成】〔古文〕《唐韻》是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城。《說文》就也。《廣韻》畢也。凡功卒業就謂之成。又平也。《周禮·地官·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疏》成,平也。非故心殺傷人,故共鄕里和解之也。《詩·大雅》虞芮質厥成。又《左傳·隱六年》鄭人來輸平。《公羊傳》輸平猶墮成也。《文七年》惠伯成之。又終也。凡樂一終爲一成。《書·益稷》簫韶九成。《儀禮·燕禮》笙入三成。《註》三成謂三終也。又善也。《禮·檀弓》竹不成用。《註》成,猶善也。又《周禮·天官·大宰》八灋五曰官成。註官成,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又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琵琶】ípa[pi-pa,apluckedstringinstrumentwithafrettedfingerboard]中国的一种四弦乐器,弹奏如吉他,其主要部分大如诗琴,颈部有琴柱12个以上,伸入主体部分的琵琶,是在西汉“裁筝筑”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它从西汉试制,历东汉、魏晋、至隋唐,基本定型。它在汉末魏初始获“枇杷”名。魏晋时,因“枇杷”二字音,改名“琵琶”
【琵琶】乐器。初名批把,见《释名·释乐器》。此类乐器原流行于波斯、阿拉伯等地,汉代传入我国。后经改造,圆体修颈,有四弦、十二柱,俗称“秦汉子”。一说,我国秦末,百姓苦长城之役,弦鼗而鼓之,琵琶即始于此。(见晋傅玄《〈琵琶赋〉序》。)南北朝时又有曲项琵琶传入我国,四弦,腹呈半梨形,颈上有四柱,横抱怀中,用拨子弹奏,即现今琵琶的前身。唐宋以来经不断改进,柱位逐渐增多,改横抱为竖抱,废拨子,改用手指弹奏。现今民间的琵琶有十七柱,通常称四相十三品,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后者能弹奏所有半音,技法丰富,成为重要的民族独奏乐
【三学】子学、太学、四门学为三学,隶属国子监。文武三品以上官吏子孙得入国子学,五品以上子孙得入太学,七品以上子孙及平民之俊异者得入四门学。《新唐书·儒学传序》:“广学舍千二百区,三学益生员,并置书算二学,皆有博士。”2.宋代称太学之外舍、内舍、上舍为三舍,亦称三学。《宋史·职官志五》:“熙寧初,詔用经术取士,广阔黌舍,分为三学,增置生徒总二千八百人。”参阅《新唐书·选举志上》。参见“三舍法”。3.佛教称戒学、定学、慧学为“三学”。《翻译名义集·示三学法》:“今谓防非止恶曰戒,息虑静缘曰定,破惑证真曰慧……三学是为
此诗采用了平水韵的方式,音韵优雅且朗朗上口。字眼间的押韵和平仄相间的音律,给予了诗句浑厚的音韵美感。使得整句诗如同琵琶的引弦,和谐而悦耳。在韵律上取得了一定的平衡,使得诗句优雅而典雅。
最后,让我们一起为这位琵琶大师鼓掌!学琵琶不容易,成就绝技更不是一般人能够达成的。所以,在欣赏十三学得琵琶成的时候,可以感叹一下:“Hello,大佬!”
十三学得琵琶成这句诗,又是一个传说要上天的故事,闹得我都想学琵琶了。这可是一句让人烦死的诗,一看标题就觉得从头到尾都是奋斗的教材,有点儿晕。不过,琵琶成真的是个很绝的人,不容易啊!
在整体结构上,诗句简洁明了,质朴而不失精巧。以“十三学得琵琶成”为中心,表达了用琵琶来象征一个人在某一领域的成就。展示了作者对琵琶技艺的敬重和推崇之情。同时,也启发人们要勤学苦练,追求自我的进步。
这首诗真的太让人欢乐了!刚开始觉得作者在写学琵琶的艰辛过程,思考琴理、运指有余,乐感未具,突然一句“十三学成吉他弹”,我确实笑出声了!这简直是惊喜大逆转啊!原来作者是想告诉我们,学琵琶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但是重要的是我们要持续学习,掌握多种乐器,开创属于自己的音乐世界!
“十三学得琵琶成”这句诗通过使用平仄和押韵的手法,形成了流畅的韵律,使人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其中,“琵琶成”一词既表达了琵琶技艺的练成,又暗示了学习的辛苦和不易。
五、总结来说,这句诗以一个形象的比喻表达了成功需要持之以恒的道理,要学会坚持,努力以达成目标,且成果才是最重要的。
四、诗中表达了一个人对于琵琶的执着,他不顾一切地学习,不怕坚硬琵琶架子把手伤了指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