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xián shì yè zǐ sūn fēn fù
【贤】1. 有道德的,有才能的:~明。~德。~能。~良。~惠。~淑。~哲。~人。圣~。礼~下士。 2. 敬辞,多指行辈较低的:~弟。~侄。~契(对弟子或朋友子侄辈的敬称)。
【贤】〔古文〕臤贒《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弦。《說文》多才也。《玉篇》有善行也。《易·鼎卦》大亨,以養聖賢。又《繫辭》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書·大禹謨》野無遺賢。又《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又《禮·內則》若富,則具二牲獻其賢者於宗子。《註》賢,猶善也。又勝也。《禮·投壷》某賢於某若干純。《註》以勝爲賢。又下見切,音現。《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五分其轂之長,去一以爲賢。《註》賢,大穿也。又《韻補》叶下珍切。《詩·小雅》我從事獨賢。叶上臣。《前漢·敘傳》旣登爵位,祿賜頤賢,布
【事业】◎事业shìyè(1)[cause]∶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他的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2)[facilities]∶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公用事业(3)[individualfulfilment;personalachievement]∶个人的成就他立志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事业】1.事情的成就;功业。《易·坤》:“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孔颖达疏:“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北史·拓跋澄传》:“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元秦简夫《赵礼让肥》第四折:“男儿立事业,何用好容颜?铜刀安社稷,匹马定江山。”清刘大櫆《郭昆甫时文序》:“大行则发之於事业,穷居则不得已而见之於文章。”梁斌《播火记》第一卷二:“我还要拿工人的锤头……象男子汉大丈夫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2.政事;事务。《荀子·君道》:“故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无私人以官职事业。”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内规制
【子孙】◎子孙zǐsūn(1)[childrenandgrandchildren]∶儿子和孙子子孙荷担者三夫。——《列子·汤问》(2)[descendants;offspring;posterity]∶泛指后代子孙相继为王。——《战国策·赵策》(3)又子孙侯者。人主之子孙。远者及其子孙。
【子孙】1.儿子和孙子,泛指后代。《书·洪范》:“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汉贾谊《过秦论》上:“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侍郎于京师,遇乡人至,必命子孙出见,而列侍焉。”明张居正《请戒谕群臣疏》:“尔等亦皆垂功名於竹帛,緜禄廕於子孙,顾不美歟!”《儿女英雄传》第一回:“便是将来的子孙,有命作官固好。不然,守着这点地方,也还可以耕种读书,不至冻饿。”2.单指儿子。《隋书·西域传·附国》:“有死者……子孙不哭,带甲儛剑而呼云:‘我父为鬼所取,我欲报寃杀鬼。’”
【分付】分别付与。《汉书·原涉传》:“宾客争问所当得,涉乃侧席而坐,削牘为疏,具记衣被棺木,下至饭含之物,分付诸客。”《三国志·魏志·鲜卑传》:“比能众逐彊盛,控弦十餘万骑,每钞略得财物,均平分付。”《敦煌变文集·汉将王陵变》:“皇帝闻奏,龙颜大悦,开库赐彫弓两张,寳箭两百隻,分付与二大臣。”2.交给。唐白居易《题文集柜》诗:“身是邓伯道,世无王仲宣;祇应分付女,留与外孙传。”《宣和遗事》前集:“故尧王不将天下传与他,却分付与舜王了。”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六:“贫僧积下几文起坐,尽数分付足下,勿以寡见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