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zì shí|zhì yín shī
【字】1. 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文~。汉~。~符。~母。~典。~句。~里行(háng )间。~斟句酌。 2. 文字的不同形式,书法的派别:草~。篆~。颜~。柳~。欧~。赵~。 3. 书法的作品:~画。~幅。 4. 字的音:~正腔圆。 5. 人的别名,亦称“表~”,现多称“号”;商店的名称,亦称“~号”。 6. 合同,契约:~据。 7. 旧时称女子出嫁:待~闺中。 8. 生子,乳,爱:~乳(生育)。~孕(怀孕)。 典
【字】〔古文〕《唐韻》《集韻》《韻會》疾置切《正韻》疾二切,音自。《說文》乳也。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
【识】1. 知道,认得,能辨别:~辨。~破。~相(xiàng )。~途老马。 2. 所知道的道理:知~。常~。 3. 辨别是非的能力:见~。远见卓~。 | 1. 记住:博闻强~。 2. 标志,记号。 方言集汇
【识】〔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又姓。見《姓纂》。又《廣韻》《集韻》《韻會》
【吟诗】1.作诗。宋孔平仲《孔氏谈苑·苏轼以吟诗下吏》:“苏軾以吟诗有讥訕,言事官章疏狎上,朝廷下御史臺差官追取。”清杜濬《一杯叹》诗:“坐使吟诗作赋兴索然,眼见斯文从此废。”2.吟诵诗歌。茅盾《子夜》九:“吟诗的杜新箨也看见了,放下筷子,站起来招呼。”巴金《雪》第一章:“原来他们斜对面座位上的一个有八字胡的中年人正在摇头摆脑地吟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