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五十候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tún|zhūn liú shǒu 4 xiě
【屯】1. 聚集,储存:~粮。~积。~聚。 2. 驻军防守:~兵。~垦。~田(驻军开垦田地)。 3. 村庄:皇姑~。~子(村庄)。 | ◎ 困难:~蹇(不顺利,艰难困苦)。
【屯】《集韻》《韻會》株倫切,音肫。《說文》難也。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難。从屮貫一。一,地也,尾曲。《玉篇》萬物始生也。又《廣韻》厚也。《易·屯卦》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又屯邅,難行不進貌。《易·屯卦》屯如邅如。別作迍。又《增韻》吝也。《易·屯卦》屯其膏。又《廣韻》《集韻》徒渾切《正韻》徒孫切,音豚。聚也,勒兵而守曰屯。《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又兵耕曰屯田。《周禮·冬官》有屯部,今曰屯田司。又姓,三國蜀漢法部尚書屯度。又屯留,縣名,在上黨。又《集韻》徒困切,音頓。亦姓。《風俗通》混屯,太昊之良佐,子孫因以爲氏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手】1.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心。棘~(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zhuó)~(开始做,动手)。~不释卷。 2. 拿着:人~一册。 3. 亲自动手:~稿。~迹。~令。~书(a.笔迹;b.亲笔书信)。 4. 技能、本领:~法(技巧,方法)。~段。留一~。 5.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扒~。生产能~。 6. 小巧易拿的:~枪。~册。 网
【手】〔古文〕《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又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又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又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又叶矧視切,音
【奏】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国歌。~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启~。~议。~疏。~折。~本。~对。 3. 呈现,取得:~效。~功。~捷(取得胜利)。大~奇功。 典
【奏】〔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又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又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又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又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
【写】1. 用笔作字:~字。~作。编~。 2. 描摹,叙述:~生。~实。~照(❶画人物的形象;❷描写刻画)。轻描淡~。
【写】《唐韻》悉也切《集韻》《韻會》洗野切《正韻》先野切,音瀉。《說文》置物也。《廣韻》除也,程也。《增韻》傾也,盡也,輸也。《詩·邶風》駕言出遊,以寫我憂。《註》寫,除也。《小雅》我心寫兮。《註》謂我心輸寫,而無留恨也。又《禮·曲禮》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註》謂萑竹所織,不可洗滌,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凟也。又洩也。《周禮·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澮寫水。又膽鈔也。《古諺》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虒。又摹畫也。《史記·秦始皇紀》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註》放,效也。又鑄像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