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二十一侵
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lán shù|shǔ|shuò qīn
【兰】1. 指“兰草”和“兰花”:~艾(“兰花”和“艾草”,喻君子和小人)。~谱(结拜盟兄弟时互相交换的帖子,上写各自家族的谱系。兰有香味,喻情投意合)。~摧玉折(喻贤人夭折,后多用来哀悼人不幸早死)。 2. 古书上指“木兰”。 3. 古同“栏”,家畜圈(juàn )。 4. 古同“斓”,斑斓。 5. 姓。
【兰】《唐韻》落干切《集韻》《韻會》《正韻》郞干切,音闌。《說文》香草也。《陸甸云》闌艸爲蘭,闌不祥也。《陸璣詩疏》其莖似藥草澤蘭,廣而長節,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易·繫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妾燕姞,夢天與蘭,曰: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屈原·離騷》紉秋蘭以爲佩。《爾雅翼》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又《本草》木蘭。《屈原·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又《管子·小匡篇》輕罪入蘭盾、鞈革二戟。《註》蘭卽所謂蘭錡,兵架也。又脈也。《史記·扁鵲傳》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註》支者順節,蘭者橫節。隂支蘭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数】《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音捒。算數也。《羣經音辨》計之有多少曰數。《類篇》枚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疏》數度,謂尊禮命之多少。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
【衾】1. 被子:~枕。 2. 尸体入殓时盖尸的东西。
【衾】《唐韻》去金切《集韻》《韻會》袪音切,音欽。《玉篇》大被也。《詩·召南》抱衾與裯。《孟子》謂棺槨衣衾之美也。《疏》凡衾皆三幅。《鄭註》衾,單被也。《陳子昂詩》旖旎光首飾,葳蕤爛錦衾。 《類篇》作。《集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