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词 / 贺新郎

数归期、屈指家山晚——贺新郎

韵脚:上二十阮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qī|jī qū zhǐ wǎn shù|shǔ|shuò guī jiā shān

数归期、屈指家山晚释义

【期】1. 规定的时间,或一段时间:定~。限~。~限。学~。  2. 量词,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第五~。  3. 盼望,希望:~望。~冀。~盼。~待。  4. 限度:“征敛无~求索无度”。  5. 必,决定:“~死,非勇也”。  6. 〔~颐〕指人活到一百岁。  7. 地质学上指在一个国境内或一个大区域内,小于“世”的地质年代单位。 | ◎ 一周年,一整月:~年。~月。~服(古代丧服名,要穿一年)。 典

【期】〔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音其。《說文》會也。《易·歸妹》歸妹愆期。又《書·大禹謨》耄期倦于勤。《禮·曲禮》百年曰期頤。《註》期,猶要也。又《書·大禹謨》期于予治。《傳》期,當也,當于治體。又《前漢·路溫舒傳》刻木爲吏,期不對。《註》期,必也。又《莊子·庚桑楚》志乎期費。《註》期,卒也。費,耗也。又《莊子·寓言篇》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註》期,待也。又《玉篇》時也,契約也。《廣韻》信也,限也。又《爾雅·釋宮》八達謂之崇期。《註》四道交出。又口吃。《史記·周昌傳》臣期期知其不可。又

【屈】1. 使弯曲,与“伸”相对:~曲(qū)。~折。~膝。~伸(弯曲和伸直,引申为失意和得意)。首~一指。卑躬~膝。  2. 低头,降服:~服。~从。威武不~。  3. 冤枉,叫人不痛快:冤~。委~。~辱。~才。~就(受委屈而担任某种职务,常用于请人任职的客套话)。~驾。~己待人。  4. 理亏:~心(亏心,昧心)。理~词穷。  5. 姓。 典

【屈】〔古文〕《廣韻》區勿切《集韻》《韻會》《正韻》曲勿切,音詘。《說文》無也。从出聲。又曲也,請也。又《增韻》鬱也,軋也。《正字通》凡曲而不伸者,皆曰屈。《易·繫辭》尺蠖之屈,以求信也。《孟子》威武不能屈。又作絀。《荀子·非相篇》緩急羸絀。《註》猶屈伸也。又通作詘。《史記·晏嬰傳》詘於不知已,而信於知己。又《集韻》《韻會》《正韻》渠勿切,音掘。竭也,盡也。《前漢·食貨志》賈誼曰:用之無度,則物力必屈。與詘絀通。又與倔通。倔彊,梗戾貌。《史記·陸賈傳》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屈彊於此。《師古曰》不柔服也。又《集韻》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晚】1. 太阳落了的时候:~景。~霞。~会。~报。  2. 一个时期的后段,在一定时间以后:来~了。~年。~期。~节。~婚。  3. 后来的:~生(旧时文人对前辈的自谦)。~辈。  4. 姓。

【晚】〔古文〕《唐韻》無遠切《集韻》《韻會》武遠切,音挽。《說文》莫也。《博雅》後也。《史記·李斯傳》君何見之晚。《前漢·天文志》伏見蚤晚。zdic.net漢典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数】《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音捒。算數也。《羣經音辨》計之有多少曰數。《類篇》枚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疏》數度,謂尊禮命之多少。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家山】乡。唐钱起《送李栖桐道举擢第还乡省侍》诗:“莲舟同宿浦,柳岸向家山。”宋梅尧臣《读<汉书·梅子真传>》诗:“旧市越溪阴,家山镜湖畔。”明高明《琵琶记·琴诉荷池》:“十二栏杆,无事閒凭遍。闷来把湘簟展,梦到家山,又被翠竹敲风惊断。”清龚自珍《己亥杂诗》之一五二:“踏徧中华窥两戒,无双毕竟是家山。”典

数归期、屈指家山晚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