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十月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yǒu|yòu wú xiē shuǐ qíng jìn|jǐn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歇】1. 休息:~憩。~脚。~晌。安~。~凉。~心。 2. 停止:~止。~业。~工。停~。间~。~班。~后语。 3. 很短的一段时间:过了一~。
【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竭切,音蠍。《說文》息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未獲所歸,難未歇也。《孔稚圭·北山移文》林慙無盡,愧不歇。又《爾雅·釋詁》歇,竭也。《疏》謂竭盡也。《老子·道德經》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又《博雅》歇,泄也。謂氣越泄無餘也。《謝靈運詩》芳草亦未歇。又歇欻,幽邃之貌。《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歇欻幽靄,雲覆霮。又《集韻》許曷切,音喝。與、猲、獦同。短喙犬也。《詩·秦風》載獫歇驕。《毛傳》獫,歇驕,田犬也。長喙曰獫,短喙曰歇驕。又《集韻》乙轄切,音。人名。《史記·高祖紀》趙
【水】1. 一种无色、无臭、透明的液体:~稻。~滴石穿。~泄不通。 2. 河流:汉~。湘~。 3. 江河湖海的通称。~库。~利。~到渠成(喻条件成熟,事情就会顺利完成)。~可载舟。跋山涉~。依山傍~。 4. 液汁:~笔。墨~。 5. 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贴~。外~。肥~。 6. 指洗的次数:这衣服洗过两~了。 7. 姓。
【水】《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稅上聲。《說文》準也。北方之行,象衆水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
【情】1.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2.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3.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4. 私意:~面。说~。 5.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情】〔古文〕啨《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又情,實也。《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又叶慈良切,音牆。《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尽】《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又姓。見《萬姓統譜》。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