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xiāng shū yǔ|yù|yú lín jū shì
【芗】1. 古书上指用以调味的紫苏之类的香草。 2. 同“香”。 方言集汇
【芗】《唐韻》許良切,音鄕。《說文》穀氣也。《禮·曲禮》黍曰薌合,粱曰薌萁。又《內則》春宜羔豚膳膏薌。《註》牛膏薌,犬膏臊。又地名。《張衡·南都賦》華薌重秬。《註》華薌,鄕名。又通香。《荀子·非相篇》芬薌以送之。《史記·滑稽傳》微聞薌澤。又《集韻》許兩切,通響。《前漢書·揚雄傳》薌呹肹以棍根兮。漢典考證:〔《前漢·揚雄反騷》薌呹肹以棍根兮。〕 謹照原書改前漢書揚雄傳。 考證:〔《前漢·揚雄反騷》薌呹肹以棍根兮。〕 謹照原書改前漢書揚雄傳。
【输】1. 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运~。灌~。~出。~入。~血。~电。 2. 送给,捐献:~纳。捐~。~将(jiāng)。 3. 败,负:~赢。~理。~了两个球。 4. 堕坏,败坏:~平(使其败坏)。 5. 表示,吐露:~心(表示诚心)。~实。~诚。
【输】《廣韻》式朱切《集韻》《韻會》舂朱切《正韻》商朱切,音鄃。《說文》委輸也。《左傳·僖二年》秦於是乎輸粟晉。《前漢·食貨志》武帝置平準,都受天下委輸。又《廣韻》盡也。《左傳·襄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又隳也。《詩·小雅》載輸爾載。《春秋·隱五年》鄭人來輸平。《註》輸平,隳成也。又均輸,官名。《桓寬·鹽鐵論》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物多苦惡,不償其價,因置官以相紹運,故曰均輸。又交輸,衣之後垂者。《前漢·江充傳》曲裾後垂交輸。《註》割正幅,使一頭狹若燕尾,垂之兩旁,見于後也。又《正韻》俗謂勝負爲輸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林】1.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树~。森~。~海。~薮(a.山林小泽;b.喻丛集的处所)。 2.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书~。艺~。碑~。儒~。 3. 姓。
【林】《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又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又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又《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又《爾雅·釋詁》林,君也。又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又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又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
【居士】◎居士jūshì(1)[layBuddhist]∶旧时出家人对在家信佛的人的泛称(2)[hermit]∶古代称有德才而隐居不仕或未仕的人
【居士】1.古代称有德才而隐居不仕或未仕的人。《礼记·玉藻》:“居士锦带。”郑玄注:“居士,道艺处士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上》:“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於人也。’”《魏书·儒林传·卢景裕》:“其叔父同职居显要,而景裕止於园舍,情均郊野,谦恭守道,贞素自得,由是世号居士。”《北史·韦夐传》:“夐对翫琴书,萧然自逸,时人号为居士焉。”2.梵语意译。原指古印度吠舍种姓工商业中的富人,因信佛教者颇多,故佛教用以称呼在家佛教徒之受过“三归”、“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