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五旨
平仄:平 平 平
拼音: zhǐ tái zhī|zhì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抬】1. 举,提高:~头。~手(喻通融宽恕)。 2. 合力共举:~轿子。 3. 〈方〉[抬杠]喻争辩。 4. 〈量〉用于两人抬的东西:十~妆奁。
【抬】《集韻》超之切。同笞。擊也。 俗作。
【织】1. 用丝、麻、棉纱、毛线等编成布或衣物等:~布。编~。~女(❶织布、织绸的女子;❷指织女星)。棉~物。 2. 引申为构成:罗~罪名。 3. 用染丝织成的锦或彩绸:~锦。~文(即“织锦”)。~贝(织成贝文的锦)。 | ◎ 古同“帜”,旗帜。 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