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yǒu|yòu tíng zhī lán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庭】1. 堂阶前的院子:~院。~园。~除(“除”,台阶)。 2. 厅堂:~宇。~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 3.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 4. 古同“廷”,朝廷。
【庭】《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
【芝兰】兰zhīlán[irisesandorchids(symbolicofnoblecharacter,truefriendshiporbeautifulsurroundings)]芝草和兰草皆香草名。古时比喻君子德操之美或友情、环境的美好等芝兰之室典
【芝兰】芷和兰。皆香草。芝,通“芷”。《荀子·王制》:“其民之亲我欢若父母,好我芳若芝兰。”《孔子家语·在厄》:“芝兰生於森林,不以无人而不芳。”《荀子·宥坐》作“芷兰”。汉焦赣《易林·萃之同人》:“南山芝兰,君子所有。”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怨怒》:“分若芝兰,坚逾胶漆。”2.喻优秀子弟。唐杨炯《唐恒州刺史建昌公王公神道碑》:“芝兰有秀,羔鴈成行。”明陆采《明珠记·探留》:“念荆花早年失偶,喜芝兰这回重茂。”清龚自珍《己亥杂诗》之二八九:“生儿只识秦碑字,脆弱芝兰笑六朝。”参见“芝兰玉树”。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