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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教莺诉春情——木兰花慢(雨中荼コ)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jiào|jiāo sù yīng 3 chūn qíng

枉教莺诉春情释义

【教】1. 指导,训诲:~习。~头。~正。~师。~导。管~。请~。~学相长。因材施~。  2. 使,令:风能~船走。  3. 指“宗教”:~士。~主。~皇。~堂。  4. 姓。 | ◎ 传授:~课。你~给我做。 典

【教】〔古文〕《廣韻》古孝切《集韻》《韻會》《正韻》居效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又《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又《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

【诉】1. 叙述,倾吐:告~。~苦。~愿。~衷情。倾~。  2. 控告:~讼。控~。上~。申~。败~。撤~。

【诉】《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又《說文》或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 《說文》本作。《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又。

【莺】1. 〔黄~〕即“黄鹂”。  2. 〔夜~〕文学上指“歌鸲”一类叫声清脆婉转的鸟。  3. 鸟类的一科,身体小,褐色或暗绿色,嘴短而尖,叫的声音清脆,吃昆虫,是益鸟:~歌燕舞。 方言集汇

【莺】《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韻會》幺莖切,音罌。《說文》鶯,鳥也。卽黃鸝。一名倉庚,一名商倉,一名鵹黃,一名鸝鶹,一名鸝鶬,一名楚雀,一名黃袍,一名搏黍,一名黃鳥,一名金衣公子。魏文帝王粲有鶯賦。又鳥羽文。《詩·小雅》交交桑扈,有鶯其羽。《毛傳》鶯然有文章也。俗作鸎,非。

【枉】1. 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道。矫~过正。贪脏~法。~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矫正别人)。  2. 冤屈:~死。冤~。  3.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驾(a.称对方来访自己;b.请对方往访他人)。~顾(称对方来访自己)。~临(称对方来访自己)。  4. 徒然,空,白:~然。~自。~费心机。

【枉】〔古文〕《唐韻》《廣韻》迂往切《集韻》《類篇》《韻會》嫗往切,汪上聲。《說文》衺曲也。《淮南子·時則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又人之不直者,亦謂之枉。《論語》舉直錯諸枉。又屈也。《禮·月令》仲秋,命有司申嚴百,毋或枉橈。又冤也。《唐書·高仙芝傳》軍中皆呼枉。又枉駕。《戰國策》聶政曰: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又枉矢,有三義:一《周禮·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註今之飛矛是也。或謂之兵矢。一《禮·投壺》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註》謙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考異郵》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尾。又《類

【春情】◎春情chūnqíng(1)[stirringoflove]∶男女相互爱恋的感情;春心(2)[sceneinthespring]∶春天的景致或意趣

【春情】1.春日的情景;春日的意兴。南朝梁萧子范《春望古意》诗:“春情寄柳色,鸟语出梅中。”唐太宗《月晦》诗:“披襟欢眺望,极目畅春情。”明徐渭《白燕双乳》诗:“春情堪与译,秋翮好填潢。”2.男女爱恋之情;情欲。南朝齐王融《咏琵琶》:“丝中传意绪,花里寄春情。”唐翁承赞《柳》诗之五:“缠绕春情卒未休,秦娥萧史两相求。”《花月痕》第十二回:“同秀见碧桃一身香艷,满面春情,便如蚂蚁见羶一般倾慕起来。”鲁迅《准风月谈·男人的进化》:“它们在春情发动期,雌的和雄的碰在一起,难免‘卿卿我我’的来一阵。”许杰《台下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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