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一唐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wàng shí guāng dī lǐ hú píng
【望】1. 看,往远处看:~见。眺~。张~。~尘莫及(喻远远落后)。~风捕影。 2. 拜访:看~。拜~。探~。 3. 希图,盼:期~。欲~。喜出~外。 4. 人所敬仰的,有名的:~族。名~。声~。威~。 5. 向,朝着:~东走。 6. 月圆,农历每月十五日前后:~日。 7. 埋怨,责备:怨~。 8. 姓。
【望】〔古文〕《唐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說文》出亡在外,望其還也。从亡,朢省聲。《釋名》望,惘也,視遠惘惘也。《詩·邶風》瞻望弗及。又《詩·大雅》令聞令望。《疏》爲人所觀望。又《孟子》望望然去之。《趙岐註》慚愧之貌也。《朱傳》去而不顧之貌。又《博雅》覗也。《韻會》爲人所仰曰望。又責望。又怨望。又祭名。《書·舜典》望于山川。《傳》皆一時望祭之。《公羊傳·僖三十一年》望者何,望祭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義同。《詩·小雅》萬夫所望。《釋文》協韻音亡。又《釋名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十】《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光】1. 太阳、火、电等放射出来耀人眼睛,使人感到明亮,能看见物体的那种东西:阳~。月~。火~。~华(明亮的光辉)。 2. 荣誉:~临(敬辞,意含宾客来临给主人带来光彩)。~顾。~复。 3. 使显赫:~大。~宗耀祖。 4. 景物:春~明媚。 5. 光滑:~滑。~洁。~泽。 6. 完了,一点不剩:杀~烧~。吃~用~。 7. 露着:~膀子。 8. 单,只:~剩下一口气。 9. 姓。
【光】〔古文〕炗《唐韻》古黃切《集韻》《韻會》《正韻》姑黃切,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
【堤】◎ 用土石等材料修筑的挡水的高岸:河~。海~。~岸。~坝。~防。~堰。
【堤】《廣韻》是支切《集韻》常支切,音匙。堤封頃畝。《漢書》作提。《顏師古曰》提封者,大舉其封疆也。又《廣韻》都奚切《集韻》《韻會》《正韻》都黎切,音氐。防也。又物之下安者曰堤。《淮南子·銓言訓》瓶甌有堤。又《集韻》勻規切,音畦。沐堤,郡名。又地名。鯀堤,在直隸淸河縣西,相傳鯀治水所築,側有廉頗墓。又大堤,在襄陽,宋隋王誕爲襄陽郡,聞諸女歌,因作大堤詞。《韓愈·送李遜赴襄陽詩》風流峴首客,花豔大堤倡。又《廣韻》都禮切《集韻》《韻會》《正韻》典禮切,音底。滯也。築土遏水曰堤。亦作底,劉兆曰:緣邊也。與隄通。 《正
【里】1. 居住的地方:故~。返~(回老家)。 2. 街坊(古代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弄(lòng )。 3.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等于五百米)。~程牌。 4. 衣物的内层:被~。 5. 内部,与“外”相对,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外。心~。这~。那~。 6. 姓。
【里】《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裏。《爾雅·釋言》里,邑也。《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里。《傳》里,居也。《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前漢·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又百里、相里,複姓。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湖】1. 陆地上聚积的大水:~泊。~泽。~滩。~荡。~光山色。 2. 指中国湖北省和湖南省:两~。~广。 3. 指中国湖州(旧地名,在今浙江省吴兴县):~笔。~绉。 典
【湖】《唐韻》戸吳切《集韻》《韻會》《正韻》洪孤切,音胡。《說文》大陂也。《周禮·夏官·職方氏》楊州,其浸五湖。《水經注》五湖,謂長塘湖,太湖,射貴湖,上湖,滆湖。又水名。《水經注》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又州名。《廣輿記》屬浙江,吳曰吳興,隋唐曰湖州,今爲湖州府。
【平】1.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地。~面。~原。 2. 均等:~分。~行(xíng)。抱打不~。公~合理。 3.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列。~局。~辈。 4. 安定、安静:~安。~服。 5. 治理,镇压:~定。 6. 抑止(怒气):他把气~了下去。 7. 和好:“宋人及楚人~”。 8. 一般的,普通的:~民。~庸。~价。~凡。 9. 往常,一向:~生(a.从来;b.终身)。~素。 10. 汉语四声之一:~声。~仄。 11. 姓。 12. 〔~假(jiǎ )名〕日本
【平】〔古文〕《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