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八語
平仄:仄 平 平 仄
拼音: wèi cháng jí qù
【未尝】尝wèicháng(1)[havenot]——加在否定词前面,构成双重否定;不是这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2)[didnot]∶不曾终夜未尝合眼未尝不叹息。——诸葛亮《出师表》所未尝行。——《资治通鉴·唐纪》未尝识书具。——宋·王安石《伤仲永》未尝有言。——明·刘基《卖柑者言》汉
【未尝】未曾,不曾。《论语·雍也》:“非公事,未尝至於偃之室也。”宋苏轼《朝辞赴定州论事状》:“陛下为政九年,除执政臺諫外,未尝与羣臣接。”《二刻拍案惊奇》卷九:“孺人想着外甥女儿,虽然傍着兄嫂居住,未尝许聘人家。”《老残游记》第七回:“我自从掛牌委署斯缺,未尝一夜安眠。”2.用于否定词前,构成双重否定,使语气委婉。犹没有。《国语·周语下》:“晋国有忧未尝不戚,有庆未尝不怡。”唐元稹《崔弘礼郑州刺史》:“勑:朕读《诗》至於《羔裘》、《緇衣》之章,未尝不三復沉吟。”明刘基《季民湖山义塾记》:“今予幸藉先人餘业,以自
【即】1. 就是:知识~力量。 2. 当时或当地:~日。~刻。~席。~景。在~。~兴(xìng )。 3. 就,便:黎明~起。 4. 假如,倘若:~使。~便(biàn )。~或。~令。 5. 靠近:不~不离。 6. 到,开始从事:~位。
【即】《玉篇》卽今作即。漢典考證:〔《管子·弟子職》左手執燭,右手執卽。《註》卽,作焱。〕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卽作焱非管子註文,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考證:〔《管子·弟子職》左手執燭,右手執卽。《註》卽,作焱。〕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卽作焱非管子註文,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去】《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