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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尝暂孤鸳侣——永遇乐(春情)

韵脚:上八語

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yuān lǚ gū zàn wèi cháng

未尝暂孤鸳侣释义

【鸳】1. 〔~鸯〕水鸟,比鸭小,栖息于池沼之上,雌雄常在一起。民间传说和文学上用来喻夫妻;又用来称成偶的东西,如“~~剑”。简称“鸳”,如“~侣”(喻夫妻)。  2. (鴛) 方言集汇

【鸳】《唐韻》《集韻》《韻會》於袁切,音眢。《說文》鴛鴦也。《玉篇》匹鳥。雄曰鴛,雌曰鴦。《崔豹·古今註》鳧類,雌雄未嘗相離,人得其一,則一必思而死,故謂匹鳥。《埤雅》鵲好外反,鴛好內思。《詩·小雅》鴛鴦在梁,戢其左翼。《正字通》鴛鴦紅頭,翅尾黑,頭有白長毛,質杏黃色具文采。又《廣韻》烏渾切《集韻》烏昆切,音溫。義同。

【侣】1. 伴:~伴。伴~。爱~。情~。旧~。  2. 结为伴侣:“~鱼虾而友麋鹿”。

【侣】《唐韻》力舉切《集韻》《韻會》《正韻》兩舉切,音旅。徒伴也。《陸璣·草木疏》麟不侶行。

【孤】1.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儿。遗~。托~。~寡鳏独(孤儿,寡妇,无妻或丧妻的人,年老无子女的人)。  2. 单独:~单。~独。~立。~僻。~傲。~茕(单独无依然)。~介。~身。~危。~芳自赏。~苦伶仃。~掌难鸣。~云野鹤(喻闲逸逍遥的人)。  3. 古代帝王的自称:~家。~王。  4. 古同“辜”,辜负。

【孤】《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又《集韻》負也。

【暂】1. 不久,短时间:~时。~且。~缓。~停。~行办法。  2. 猝然。  3. 始,初:“或春苔兮始生,乍秋风兮~起”。

【暂】《唐韻》藏濫切《集韻》《韻會》《正韻》昨濫切,音鏨。《說文》不久也。《類篇》須臾也。《書·盤庚》暫遇姦宄。《左傳·僖三十三年》婦人暫而免諸國。《註》暫,猶卒也。 《五經文字》暫作蹔,訛。

【未尝】尝wèicháng(1)[havenot]——加在否定词前面,构成双重否定;不是这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2)[didnot]∶不曾终夜未尝合眼未尝不叹息。——诸葛亮《出师表》所未尝行。——《资治通鉴·唐纪》未尝识书具。——宋·王安石《伤仲永》未尝有言。——明·刘基《卖柑者言》汉

【未尝】未曾,不曾。《论语·雍也》:“非公事,未尝至於偃之室也。”宋苏轼《朝辞赴定州论事状》:“陛下为政九年,除执政臺諫外,未尝与羣臣接。”《二刻拍案惊奇》卷九:“孺人想着外甥女儿,虽然傍着兄嫂居住,未尝许聘人家。”《老残游记》第七回:“我自从掛牌委署斯缺,未尝一夜安眠。”2.用于否定词前,构成双重否定,使语气委婉。犹没有。《国语·周语下》:“晋国有忧未尝不戚,有庆未尝不怡。”唐元稹《崔弘礼郑州刺史》:“勑:朕读《诗》至於《羔裘》、《緇衣》之章,未尝不三復沉吟。”明刘基《季民湖山义塾记》:“今予幸藉先人餘业,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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