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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道朱颜常似得——乐语

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wéi|wèi dào zhū yán 2 sì|shì dé|děi|de

为道朱颜常似得释义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道】1. 路,方向,途径:~路。铁~。志同~合。  2. 指法则、规律:~理。~德。~义。得~多助,失~寡助。  3.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学。传~。修~。  4. 方法,办法,技术:门~。医~。  5. 指“道家”(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  6. 指“道教”(中国主要宗教之一,创立于东汉):~观(guàn )。~士。~姑。~行(háng )(僧道修行的功夫,喻技能和本领)。  7.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会~门。一贯~。  8. 说,讲:~白。常言~。能说会~。  9. 用

【道】〔古文〕衟《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正韻》杜皓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又當道,草名。《博雅

【朱颜】美好的容颜。《楚辞·大招》:“嫮目宜笑,娥眉曼只。容则秀雅,穉朱颜只。”王夫之通释:“穉朱颜者,肌肉滑润,如婴穉也。”南朝宋鲍照《芙蓉赋》:“陋荆姬之朱颜,笑夏女之光髮。”南唐李煜《虞美人》词:“雕栏玉砌依然在,只是朱颜改。”宋魏庆之《诗人玉屑·诗评》:“元卿年十八第进士,其叔正叟贺之云:‘月中丹桂输先手,镜里朱颜正后生。’”清刘大櫆《祭吴文肃公文》:“我初见公,公在内阁,皓髮朱颜,笑言磊磊。”2.和悦的脸色。表示亲热信任。《汉书·淮阳王刘钦传》:“博自以弃捐,不意大王还意反义,结以朱颜,愿杀身报德。”3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常】《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裳。《玉篇》恆也。《正韻》久也。《易·坤卦》後得主而有常。《繫辭》動靜有常。《詩·周頌》常于時夏。《箋》謂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

【似】1. 相类,像:相(xiāng )~。类~。~是而非。  2. 好像,表示不确定:~乎。~应如此。  3. 表示比较,有超过的意思:一个高~一个。 | ◎ 〔~的〕跟某种情况或事物相似,如“他乐得什么~~”。亦作“是的”(“的”均读轻声)。

【似】〔古文〕《唐韻》詳里切《集韻》《韻會》象齒切《正韻》詳子切,音巳。肖也。《爾雅·釋草》綸似綸,組似組,東海有之。帛似帛,布似布,華山有之。《疏》以其所似,名其草也。又嗣也。《詩·周頌》以似以續。又况也,奉也。《賈島詩》今日把似君,誰有不平事。又《正韻》相吏切,音寺。義同。又《韻補》叶養里切,音以。《詩·大雅》無曰余小子,召公是似。叶下祉。《賈誼·旱雲賦》運淸濁之澒洞兮,正重沓而起。嵬隆崇以崔巍兮,時彷彿而有似。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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