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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泯灭者——沁园春

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仄 仄 仄 仄 仄

拼音: wèi jiù zhě mǐn miè

未就泯灭者释义

【未】1. 不,不曾,没有:~必。~曾(céng )。~来。~尝。~竟(没有完成的)。~及(a.没有来得及;b.没有达到)。  2. 地支的第八位,属羊。  3. 用于记时:~时(下午一点至三点)。  4. 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君除吏尽~?吾亦欲除吏”。 典

【未】《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就】1. 凑近,靠近:避难~易。~着灯看书。  2. 到,从事,开始进入:~位。~业。~寝。~任。~绪。~医。高~。  3. 依照现有情况或趁着当前的便利,顺便:~近。~便。~事论事。

【就】《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僦切,音鷲。《說文》就,高也。从京,从尤。《徐曰》尤,異也。尤高人所就之處,語曰:就之如日。會意。《廣韻》成也,迎也。《詩·邶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又卽也。《齊語》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又《增韻》從也。《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又帀也。《禮·禮器》大路繁纓一就。《註》五采一帀曰就。又能也。《左傳·哀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註》雖少年,能用命也。又終也。《

【者】1. 用在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词组后,并与其相结合,指人、指事、指物、指时等:读~。作~。二~必居其一。来~。  2. 助词,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陈胜~,阳城人也。  3. 这,此(多用在古诗词曲中):~个。~回。~番。~边走。

【者】《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音赭。《說文》別事詞也。从白聲。,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又《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又《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又叶阻可切。《繆襲·挽

【泯灭】◎泯灭mǐnmiè(1)[dieout]∶消灭;消失往者汉祚衰微,率土分崩,生民之命,几于泯灭。——《三国志·钟会传》(2)[disappear;vanish]∶[形迹、印象等]消灭难以泯灭的印象

【泯灭】灭绝;消失。三国魏锺会《檄蜀文》:“往者汉祚衰微,率土分崩,生民之命,几於泯灭。”唐杜甫《咏怀古迹》之二:“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到今疑。”宋陈亮《问答上》:“至于著在人心,不可泯灭者,或有感而后发,或因以泄其餘忿,亦其势然耳。”孙中山《香港兴中会宣言》:“倘不得早维持,乘时发愤,则数千年声名文物之邦,累世代冠裳礼义之族,从此沦亡,由兹泯灭,是谁之咎?”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五》:“我以为介绍别人的作品,删节实在是极可惜的,倘有妙文,大家都应该设法流传,万不可听其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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