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二十六緝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wéi|wèi lì bù|fǒu xiū míng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立】1.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2.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3.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4. 马上,即刻:~时。~刻。~等。 5. 姓。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修名】的名声。《隋书·列女传序》:“其修名彰於既往,徽音传於不朽,不亦休乎!”明刘城《秋怀》诗:“惟有修名在,千秋不可欺。”2.匡正名分。《国语·周语上》:“有不贡则修名。”韦昭注:“名,谓尊卑职贡之名号也。”3.循名,依照名称。《管子·九守》:“修名而督实,按实而定名,名实相生,反相为情。”4.加强修养以求名誉。明唐顺之《与王尧衢书》:“当今之士隐居篤学、修名砥节如湖州唐子、平凉赵子辈者,凡若干人。”5.谓置备名帖,以作通报姓名之用。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识轻服而不识主人,则不於会所而弔,他日修名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