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xiān yú wéi|wèi zhī|qí jì méi
【先】1. 时间在前的,次序在前的,与“后”相对:~前。~期。原~。~驱。~河(中国古代帝王先祭黄河,后祭海,以河为海的本源,后称倡导在先的事物)。~觉(jué)。~见之明。~发制人。 2. 家族或民族的较早的一代或几代:~人。~世(祖先)。~民。 3. 对死去的人的尊称:~祖。~父。~哲(指已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烈。~贤。 4. 姓。 典
【先】《唐韻》《正韻》蘇前切《集韻》《韻會》蕭前切,霰平聲。《說文》先,前進也。从人之。《徐曰》之,往也,往在人上也。一曰始也,故也。《玉篇》前也,早也。《孝經·感應章》必有先也。《老子·道德經》象帝之先。又祖父已歾曰先。《司馬遷·報任安書》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又姓。《韻會》晉有先軫。又《韻會》凡在前者謂之先,則平聲。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則去聲。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先見切,音霰。《增韻》先之也。《正韻》相導前後曰先後。《周禮·夏官·大司馬》以先愷樂,獻于社。《註》先猶導也。《史記·酈食其傳》
【余】1. 我:“~将老”。 2. 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粮。~兴。~悸。~孽。节~。~生。~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3. 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人。 4. 后:“劳动之~,欢歌笑语。” 5. 农历四月的别称。 6. 姓。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枝】1. 由植物主干上分出来的茎条:树~。~干(gàn )。竹~。节外生~。~柯。~节(a.由一件事生发的其他问题;b.细碎的,不重要的)。 2. 量词,指杆形的:一~铅笔。 3. 古同“支”,支持,分支。 | ◎ 古同“歧”,岔。
【枝】《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又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又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又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又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又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又《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又枝江,縣名。《前漢
【寄梅】太平御览》卷九七○引南朝宋盛弘之《荆州记》:“陆凯与范曄相善,自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曄,并赠花诗:‘折花逢驛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后以“寄梅”借指对亲朋的思念和问候。宋徐积《雪》诗之七:“入竹好鸣寒玉珮,寄梅兼附白云牋。”明陈汝元《金莲记·生离》:“小弟旧自理官召居諫院,避人焚草,儘怀匡主之心;逢使寄梅,空滴思亲之泪。”清赵翼《驿柳诗和蒋立庵》之四:“寄梅人去青连陇,筹笔窗开緑满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