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wú|yù yǒu dìng ān guī
【吾】1. 我,我的:~身。~国。~辈。 2. 姓。 | ◎ 古同“御”,抵御。
【吾】〔古文〕《唐韻》五乎切《集韻》《韻會》《正韻》訛胡切,音梧。《說文》我自稱也。《爾雅·釋詁》吾,我也。《左傳·桓六年》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楚辭·九章註》朱子曰:此篇多以余吾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又《集韻》棒名
【友】1. 彼此有交情的人:朋~。~谊。~情。 2. 有亲近和睦关系的:~邦。~邻。 3. 相好,互相亲爱:~爱。~善。
【定】1. 不动的,不变的:~额。~价。~律。~论。~期。~型。~义。~都(dū)。~稿。~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规~。鉴~。 2. 使不变动:~案。~罪。决~。确~。 3.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 4.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 5. 确凿,必然的:必~。镇~。 6. 预先约妥:~计。~情。~货。~做。 7. 姓。
【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又《廣韻》《集韻》
【安】1. 平静,稳定:~定。~心。~宁。~稳。~闲。~身立命。~邦定国。 2.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民。~慰。~抚。 3.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4.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转危为~。 5. 装设:~置。~家立业。 6.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的什么心? 7. 疑问词,哪里:~能如此? 8. 姓。
【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