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qí|jī xián yī lǜ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嫌】1. 可疑之点:~疑。避~。涉~。 2. 厌恶,不满意:~恶(wù ㄨˋ)。~弃。讨人~。 3. 怨:尽释前~。~隙(由猜疑而形成的仇怨)。
【嫌】《廣韻》戸兼切《集韻》《韻會》賢兼切《正韻》胡兼切,協平聲。《說文》不平於心也。一曰疑也。《禮·曲禮》禮者,所以定親疎,决嫌疑也。《又》禮不諱嫌名。《後漢·馮異傳》帝曰:將軍何嫌何疑,而有懼意。《唐書·尉遲敬德傳》秦王謂尉遲敬德曰:丈夫意氣相期,勿以小嫌介意。 《集韻》或作慊。
【一律】īlǜ(1)[same;uniform;alike]∶同一音律异音者不可听以一律(2)[all;withoutexception]∶一个样子;没有例外
【一律】音律。《淮南子·说林训》:“异音者不可听以一律,异形者不可合於一体。”《宋书·律历志上》:“其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2.一种刑律。《汉书·冯野王传》:“窃见令曰:吏二千石告,过长安謁,不分别予赐。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3.一个样子;没有例外。唐韩愈《南阳樊绍述墓志铭》:“后皆指前公相袭,从汉迄今用一律。”宋梅尧臣《别后寄永叔》诗:“而於韩公门,取之不一律,乃欲存此心,欲使名誉溢。”清侯方域《倪云林十万图记》:“其皱擦勾斫、分披纠合之法,无一不备神至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