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六止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xiǎo lì lǜ|lù huái yīn lǐ
【小】1. 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雨。矮~。短~精悍。 2. 范围窄,程度浅,性质不重要:~事。~节。~题大作。~打~闹。 3. 时间短:~坐。~住。 4. 年幼小,排行最末:~孩。 5. 谦辞:~弟。~可。~人(a.谦称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儿)。 6. 妾:~房。 典
【立】1.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2.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3.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4. 马上,即刻:~时。~刻。~等。 5. 姓。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绿】◎ 蓝和黄混合成的颜色,一般草和树叶呈现这种颜色:~色。~叶。~灯。~化。~洲。~茶。~地。~茸茸。~水青山。 | ◎ 义同(一),专用于某些名词:~林。~营(中国清代由汉人编成的武装,用绿旗作标志)。
【绿】《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又《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槐】1. 落叶乔木。木材可供建筑和制家具。花蕾可做黄色染料:~火(用槐木取火)。~序。~楝(a.中国周代朝廷种三槐九棘,公卿大夫分坐其下,后因以“槐棘”指三公或三公之位;b.指听讼的处所。均亦称“棘槐”)。~鼎(喻三公)。 2. 姓。
【槐】《唐韻》戸乖切《集韻》《韻會》乎乖切,音懷。《說文》木也。《周禮·秋官》面三槐三公位焉。《註》槐之言懷也。懷來遠人於此,欲與之謀。《爾雅·釋木》櫰槐,大葉而黑,守宮槐葉晝聶宵炕。《藝文類聚》槐,季春五日而兔目,十日而鼠耳,更旬而始規,二旬而葉成。又《春秋·說題辭》槐者,虛星之精。又《周禮·夏官·司爟註》秋取槐檀之火。又槐里,地名。《前漢·地理志》屬右扶風。又水名。《山海經》敦與之山,槐水出焉。又孟槐,獸名。《山海經》譙明之山有獸,狀如貆,赤毫,曰孟槐。又姓。《統譜》望出廣漢。唐槐承榮、槐公儉。又《集韻》《
【阴】1.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诸一,与“阳”相对:~阳。一~一阳谓之道。~差阳错。~盛阳衰。~虚生热。图形:⚋(U+268B)。 2. 指“月亮”:太~(月亮)。~历。 3. 带负电的:~电。~极。~离子。 4. 云层较厚,遮住阳光:~沉。~雨。~郁(亦指忧郁,不开朗)。~霾。 5. 不见阳光,亦指不见阳光的地方:~面。~干(gān)。~凉,~影。山~(山的北面,水的南面)。碑~(碑的背面)。 6. 不露出表面的,暗中的:~沟。~通(秘密往来)。~私。~功(a.暗中做的好事
【阴】與隂同。見《字彙補》字註。(陰)〔古文〕霒侌瘖《唐韻》《集韻》《韻會》於今切《正韻》於禽切,音音。《說文》闇也。《釋名》陰,蔭也,氣在內奧蔭也。《玉篇》幽無形,深難測謂之陰。《易·坤卦》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禮·月令》百官靜事毋,以定晏陰之所成。又《周禮·天官·內宰》以陰禮敎六宮。《註》陰禮,婦人之禮。又《內小臣》掌王之陰事陰令。又《地官·大司徒》以陰禮敎親,則民不怨。《註》陰禮,謂男女之禮。又陰晴。《詩·邶風》曀曀其陰。《又》以陰以雨。又《說文》山之北也。《書·禹貢
【里】1. 居住的地方:故~。返~(回老家)。 2. 街坊(古代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弄(lòng )。 3.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等于五百米)。~程牌。 4. 衣物的内层:被~。 5. 内部,与“外”相对,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外。心~。这~。那~。 6. 姓。
【里】《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裏。《爾雅·釋言》里,邑也。《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里。《傳》里,居也。《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前漢·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又百里、相里,複姓。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