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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官职——满江红(送王实之)

平仄:平 平 平

拼音: xiē|suò guān zhí

些官职释义

【些】1. 表示不定的数量:一~。某~。~微。~许。  2.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的程度:病轻~了。 | ◎ 《楚词》中的句末助词。

【些】《廣韻》寫耶切《正韻》思遮切,瀉平聲。《廣韻》少也。《集韻》或作。又《集韻》桑何切,音娑。挽歌聲。又《韻會》蘇箇切,娑去聲。語辭也。《楚辭·招魂》何爲四方些。《註》沈存中筆談,夔峽湖湘人,凡禁呪語末云娑婆訶,三合而爲些也。又同娑。邏些,吐蕃城名。又麼些,禿光些,皆蠻族。

【官职】◎官职guānzhí[governmentpost;officialposition]在政府中所任的职位

【官职】1.官吏的职责。《周礼·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二曰官职,以辨邦治。”孙诒让正义:“官职,谓六官之职者。职者主领之言,即叙官注云:各有所职,而百事举也。凡三百六十职,通谓之官职。”《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后汉书·章帝纪》:“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秏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2.官吏的职位。《管子·制分》:“道术知能,不为爱官职。”尹知章注:“有道术知能,则以官职加之。”唐白居易《赠杨秘书巨源》诗:“不用更教诗过好,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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