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八微
平仄:平 平 仄 平
拼音: qí suǒ zhī xīn
【祈】1. 向神求福:~祷。~福。~年。 2. 请求:~请。~求。~望。敬~照准。 3. 姓。
【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渠希切,音旂。《說文》求福也。《書·召誥》祈天永命。《詩·小雅》以祈甘雨。又《爾雅·釋言》叫也。《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註》祈,也,謂有災變,號呼告於神,以求福。,音叫。又報也,告也。《詩·大雅》以祈黃耉。《疏》報養黃耉之老人,酌大斗而嘗之,以告黃耉將養之也。 亦作蘄。《荀子·儒效篇》跨天下而無蘄。又通圻。《書·酒誥》圻父薄違。《詩·小雅》作祈父。《毛萇曰》祈折畿同。又同祁。《書·君牙》冬祁寒。《禮·緇衣》作祈寒。又《集韻》古委切,音詭。同,祭山名。《周禮·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心】1. 人和高等动物体内主管血液循环的器官(通称“心脏”):~包。~律。~衰。~悸。 2. 中央,枢纽,主要的:~腹。中~。 3. 习惯上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情况,感情等:~理。~曲。~魄。~地。~扉。衷~。~旷神怡。人~惟危。
【心】《唐韻》息林切《集韻》《韻會》《正韻》思林切。《說文》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徐曰》心爲大火,然則心屬火也。《玉篇》《廣韻》訓火藏。又《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又《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又本也。《易·復卦》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註》天地以本爲心者也。《正義曰》言天地寂然不動,是以本爲心者也。《禮·禮器》如松柏之有心也。《註》得氣之本也。《孔疏》得氣之本,故巡四時,柯葉無凋攺也,心謂本也。又中也。心在身之中。《詩序》情動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