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qín 4|2 shēng qīng shū xūn fēng
【琴】1. 古代弦乐器,最初是五根弦,后加至七根弦(亦称“七弦琴”;通称“古琴”):~瑟。~曲。~师。~意。抚~。~棋书画。 2. 某些乐器的统称:钢~。月~。胡~。口~。竖~。小提~。~书(曲艺的一种)。弹~。
【琴】〔古文〕珡《唐韻》巨今切《集韻》《韻會》《正韻》渠金切,音靲。《說文》本作珡,禁也。象形。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徐曰》君子所以自禁制也。《白虎通》琴以禁制淫邪,正人心也。《琴論》伏羲氏削桐爲琴,面圓法天,底方象地,龍池八寸通八風,鳳池四寸合四氣。琴長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廣六寸,象六合。前廣後狹,象尊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
【度】1. 计算长短的器具或单位:尺~。刻~。~量衡。 2. 事物所达到的境界:程~。高~。风~。 3. 分角的单位,一圆周角分为360度:角~。 4. 依照计算的一定标准划分的单位:温~。湿~。经~。纬~。浓~。 5. 电能的单位,一千瓦小时电量的通称。 6. 法则,应遵行的标准:制~。法~。 7. 哲学上指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8. 能容受的量:气~。 9. 考虑,打算:置之~外。 10. 过,由此到彼:~日。~假。欢~新春。 11. 量词,次:一~。再~。 12. 僧尼道士
【度】〔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徒故仍。《正韻》獨故切,音渡。《說文》法制也。从又,省聲。《徐曰》又,手也。布指知尺,舒肱知尋,故从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傳》度,丈尺也。《前漢·律歷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本起於黃鐘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爲一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而五度審矣。又躔度。《書·堯典疏》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禮·樂記》百度得數而有常。《註》百度,百刻也。言日月晝夜不失正也。又殳也。《周禮·地官·司市
【声】1.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音。~带。 2. 消息,音讯:~息。不通~气。 3. 说出来让人知道,扬言,宣称:~明。~辩(公开辩白)。~泪俱下。~嘶力竭。 4. 名誉:名~。 5. 音乐歌舞:~伎(女乐,古代的歌姬舞女)。~色。
【声】《字彙》同。《正字通》俗聲字。(聲)〔古文〕殸《唐韻》《集韻》《韻會》書盈切《正韻》書征切,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
【清淑】1.清和。唐韩愈《送廖道士序》:“衡山之神既灵,而郴之为州,又当中州清淑气,蛇蟺扶舆,磅礴而鬱积。”宋范成大《邵阳口路粗恶积雨馀泞难行》诗:“不知清淑气,果復曾鬱积。”清黄宗羲《永乐寺碑记》:“天地间清淑之气,山水文章,交光互映。”2.清美,秀美。宋苏轼《寓居定惠院有海棠一株土人不知贵也》诗:“雨中有泪亦悽愴,月下无人更清淑。”明刘基《满庭芳·二月十一日寿石末公》词:“乾坤清淑,为瑞在扶舆。”清龚自珍《与人笺》五:“海宇平康,山川清淑。”漢
【薰风】1.和暖的风。指初夏时的东南风。《吕氏春秋·有始》:“东南曰薰风。”唐白居易《首夏南池独酌》诗:“薰风自南至,吹我池上林。”明李东阳《天津八景》诗之四:“层轩南向坐薰风,极目平畴远近同。”陈毅《纪念宁沪解放十周年》诗:“解放寧沪吾道东,大军整肃胜薰风。”2.相传舜唱《南风歌》,有“南风之薰兮”句,见《孔子家语·辩乐》。后因以“薰风”指《南风歌》。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时序》:“有虞继作,政阜民暇,‘薰风’诗於元后,‘烂云’歌於列臣。”宋苏轼《东阳水乐亭》诗:“鏗然涧谷含宫徵,节奏未伐君独喜。不须写入薰风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