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十月
平仄:平 平
拼音: yuē wāng
【曰】1. 说:子~诗云。 2. 为(wéi ),是: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3. 叫做:凡乐辞~诗,诗声~歌。 4. 语助词,无实义:昊天~明。
【曰】《唐韻》《集韻》《韻會》王伐切,音越。《說文》詞也。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註》徐鍇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玉篇》語端也。《廣韻》於也,之也。《增韻》謂也,稱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按《古文尙書》曰若作粵若,曰放勳作曰,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訓爲詞者則如字耳。
【汪】1. 深广:~洋大海。 2. 液体聚集在一个地方:地上~着水。~~(a.眼里充满眼泪的样子;b.象声词,形容狗叫声)。 3. 量词,用于液体:一~水。 4. 姓。 汉
【汪】《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光切,音尫。《說文》深廣也。《淮南子·俶眞訓》汪然平靜,寂然淸澄。《後漢·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波。又池也。《通俗文》停水曰汪,池之汙濁者。《揚子·方言》楚謂之汪,閩謂之洋。《左傳·桓十五年》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又大貌。《晉語》汪是土也。又《楊萬里·擬楚辭》誕寘之祝融之汪。《註》謂南海也。又水名。《水經注》潢水一名汪水,與洈水合,至沛入泗。又姓。《廣韻》汪芒氏之後。《姓苑》新安人。又《廣韻》紆往切《集韻》嫗枉切,音枉。《後漢·郡國志》汪陶,縣名。屬鴈門。《前漢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