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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衡岳——瑞鹤仙

韵脚:入四覺

平仄:仄 平 平 仄

拼音: yàn yuè héng guī

雁归衡岳释义

【雁】◎ 鸟类的一属,形状略像鹅,群居水边,飞时排列成行:~行(háng )。~序。~阵(雁行整齐,如同军队布阵)。~过拔毛(喻为牟利不放过任何机会)。

【雁】《唐韻》五宴切《集韻》魚切,音贗。《說文》鳥也。从隹从人厂聲。讀若鴈。《註》徐鉉曰:雁,知時鳥。大夫以爲摯,昏禮用之,故从人。《爾雅·釋鳥》鳧雁醜。《詩·邶風》雝雝鳴雁。餘詳鳥部鴈字註。

【岳】1. 高大的山:五~(中国五大名山,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  2. 称妻的父母或妻的叔伯:~丈。~父。~母。叔~。  3. 姓。

【岳】《集韻》嶽古作岳。《說文》嶽,古篆作。《六書正譌》从丘,山,象形。嶽,岳經傳通用。○按《字彙》引古文分爲二,今依《正字通》入後嶽字註。又姓。宋岳飛,明岳正。

【衡】1. 秤杆,泛指秤:~器。~镜(借指辨别是非善恶的标准)。~鉴(衡镜)。  2. 称量:~钧(借指执掌国政之权)。  3. 反复思索做出决定,比较评定:权~。~情度理。  4. 平,对等:平~。均~。  5. 指北斗星:~汉(北斗星和银河)。  6. 古同“横”,纵横。 网

【衡】〔古文〕《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何庚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又《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又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又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又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又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又橫也。《前漢·法志》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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