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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朱重点参同契——满江红

韵脚:去十二霽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zhū|shú yán|yàn qì|qiè|xiè cān tóng zhòng diǎn

研朱重点参同契释义

【朱】1. 红色:~红。~批。~笔。~文(印章上的阳文)。~门(红漆大门,旧时指豪富人家)。  2. 矿物名:~砂(无机化合物,中医用于镇静剂。亦称“辰砂”、“丹砂”)。~墨。  3. 姓。 | ◎ 〔~提(shí)〕古地名。 汉武帝 时置县,治所在今 云南省 昭通县 境。后立为郡。

【研】1. 细磨(mó),碾:~磨。~药。~墨。  2. 深入地探求:~究。钻~。~京练都(dū)(晋代左思作《三都赋》构思了十二年,后遂用“研京练都”形容经年累月地构思文章)。 | ◎ 古同“砚”,砚台。

【契】1.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 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 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契】《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又姓。見《姓苑》。又《廣韻》《集

【参同】1.验证合同。《韩非子·主道》:“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后汉书·襄楷传》:“其文易晓,参同经典。”唐牟融《题山房壁》诗:“参同大块理,窥测知人心。”2.共同参加。《三国志·魏志·锺会传》:“会典综军事,参同计策,料敌制胜,有谋謨之勋。”

【重点】点zhòngdiǎn(1)[stress;mainpoint;focalpoint]∶重要的或主要的重点学校(2)[importantpoint]∶指主要的或重要的部分在一幅风景画中被用作重点的植物(3)[emphasize]∶着重地;有重点地重点培养

【重点】同类事物中的重要的或主要的。毛泽东《青年团的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青年团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多数,不要只看到少数。”姚依林《关于一九八○、一九八一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对它(指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要给予重点支持。”2.力学名词。指杠杆中承受重量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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