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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须均施——贺新郎(寿县宰)

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平 平

拼音: yào xū jūn 1

要须均施释义

【要须】;需要。《三国志·魏志·蒋济传》:“天下未寧,要须良臣以镇边境。”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造神麴并酒》:“满二石米以外,任意斟裁。然要须米微多,米少酒则不佳。”宋李纲《又与张相公书》:“昨日得报,止遣水军屯蘄阳,要须九江有兵与之相照应,乃为得策。”2.必定;总会。唐雍陶《感兴》诗:“贫女貌非丑,要须缘嫁迟。”宋苏辙《病后》诗:“芭蕉张王要须朽,云气浮游毕竟虚。”清顾炎武《祖豫州闻鸡》诗:“岂足占时运,要须振羽翰。”

【均】1. 平,匀,引申为调和:~衡。势~力敌。平~。  2. 皆,都,老少~安。  3. 中国汉代计量单位,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  4. 古同“韵”,和谐的声音。  5. 〔~钟〕古代乐器。  6. 古同“钧”,造瓦器的转轮。

【施】1. 实行:~工。~政。设~。~展。~教(jiào )。~为(wéi)。~威。实~。措~(办法)。发号~令。  2. 用上,加工:~肥。~粉。  3. 给予:~礼。~诊。~恩。  4. 姓。

【施】〔古文〕《唐韻》式支切《集韻》《韻會》商支切《正韻》申支切,音詩。《說文》旗貌。齊樂施字子旗,知施者旗也。《註》徐鍇曰:旗之逶迤。一曰設也。《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又《詩·邶風》得此戚施《傳》戚施,不能仰者。《箋》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又《詩·王風》將其來施施。《傳》施施,難進之意。《箋》施施,舒行伺閒,獨來見已之貌。《釋文》施如字。《孟子》施施從外來。《趙岐註》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音義》丁如字,張音怡。又《周禮·天官·內宰》施其功事。《註》施,猶賦也。又《禮·祭統》施于蒸彝鼎。《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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