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yǐ xiào 3|4 bàn shí nián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笑】1. 露出愉快的表情,发出欢喜的声音:~容。~颜。~眯眯。谈~风生。 2. 讥嘲:~柄。~话。~谈。贻~大方。嘲~。见~。耻~。
【笑】〔古文〕咲《廣韻》私妙切《集韻》《韻會》仙妙切《正韻》蘇弔切,音肖。《廣韻》欣也,喜也。《增韻》喜而解顏啓齒也。又嗤也,哂也。《易·萃卦》一握爲笑。《詩·邶風》顧我則笑。《毛傳》侮之也。《禮·曲禮》父母有疾,笑不至矧。《註》齒本曰矧,大笑則見。《左傳·哀二十年》吳王曰:溺人必笑。《論語》夫子莞爾而笑。《註》小笑貌。又獸名。《廣東新語》人熊,一名山笑。又《韻補》思邀切。《詩·大雅》勿以爲笑,叶上囂、下蕘。《淮南子·汜論訓》不殺黃口,不獲二毛,于古爲義,于今爲笑。《古逸詩·趙童謠》趙爲號,秦爲笑。以爲不信,視
【语】1. 话:~言。汉~。英~。~录。~汇。~重心长。 2. 指“谚语”或“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旗~。 4. 说:细~。低~。 | ◎ 告诉:不以~人。
【语】《唐韻》魚舉切《集韻》偶舉切《韻會》魚許切《正韻》偶許切,魚上聲。《說文》論也。《徐曰》論難曰語。語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爲語,吾,語辭也。言者直言,語者相應答。《釋名》敘也。敘己所欲說也。《易·頤卦》君子以愼言語,節飮食。《詩·大雅》于時言言,于時語語。《疏》直言曰言,謂一人自言。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禮·雜記》三年之喪,言而不語。《註》言,自言己事也。語,爲人論說也。《家語》孔子之郯,遭程子于塗,傾蓋而語終日。又國名。《別國洞冥記》勒畢國人長三寸,有翼,善言語戲笑,因名善語國。又《廣韻》牛倨切《集
【办】1. 处理:~公。~事。~理。 2. 处分:惩~。法~。首恶必~。 3. 置备:~置。~货。 4. 创设:创~。兴(xīng)~。 典
【办】《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辨。《說文》致力也。《集韻》具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常爲主辦。《前漢·韓信傳》多多益辦。又與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以辨民器。《註》辨,猶具也。
【十年】形容时间长久。《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蕕,十年尚犹有臭。”杨伯峻注:“十年,言其久也。”唐贾岛《剑客》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