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yǐ jiān biàn běi|bèi zhī|qí nán zhī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兼】1.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旬(两个十天)。~程。~并。 2.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而有之。~收并蓄。~顾。~职。~任。~课。
【兼】〔古文〕《唐韻》古甜切《集韻》《韻會》堅嫌切《正韻》古嫌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遍】1. 全面,到处:~历(周游)。~布。~及。~野。普~。 2. 量词,次,回:看了三~。
【遍】《廣韻》與徧同。詳彳部徧字註。
【北】1.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左手的一边,与“南”相对:~方。~辰(古书指北极星)。~上(古代以北为上,后指去本地以北的某地,与“南下”相对)。~极星(出现在天空北部的一颗亮星,人常靠它辨别方向)。~国(指中国北部)。 2. 打了败仗往回逃:败~。 | ◎ 古同“背”,违背,违反。
【北】〔古文〕《唐韻》博墨切《集韻》《韻會》必墨切《正韻》必勒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又《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又《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枝】1. 由植物主干上分出来的茎条:树~。~干(gàn )。竹~。节外生~。~柯。~节(a.由一件事生发的其他问题;b.细碎的,不重要的)。 2. 量词,指杆形的:一~铅笔。 3. 古同“支”,支持,分支。 | ◎ 古同“歧”,岔。
【枝】《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又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又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又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又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又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又《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又枝江,縣名。《前漢
【南枝】1.朝南的树枝。南朝梁简文帝《双燕》诗:“衔花落北户,逐蝶上南枝。”唐李白《山鹧鸪词》:“苦竹岭头秋月辉,苦竹南枝鷓鴣飞。”明吴国伦《寄远曲》:“章臺杨柳緑如云,忆折南枝早赠君。”2.比喻温暖舒适的地方。唐清江《春游司直城西鸕鶿谿别业》诗:“越客初投分,南枝得寄栖。”3.借指梅花。宋苏轼《次韵苏伯固游蜀冈送李孝博奉使岭表》:“愿及南枝谢,早随北雁翩。”王文诰辑注引赵次公曰:“南枝,梅也。”清宋琬《送别李素臣归荒隐草堂》诗:“相思试折南枝寄,东阁官梅尚有无。”田汉《赠刘雨岑先生》诗:“南枝如雪馥雄关,又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