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yǐ chéng lǐ guī zhōu xíng jì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成】1. 做好,做完:~功。完~。~就。~事。~交。~立。~婚。~仁(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人之美。玉~其事。 2.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形。~性。~人。自学~才。蔚然~风。 3. 变为:长~。变~。 4. 可以,能行:~,就这么办。 5. 称赞人能力强:他办事麻利,真~。 6. 够,达到一定数量:~年累(lěi )月。 7. 已定的,定形的:~规。~俗。~见。~例。~竹在胸。 8. 十分之一:增产三~。 9. 平定,讲和:“会于稷,以~宋乱”。 10. 姓。
【成】〔古文〕《唐韻》是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城。《說文》就也。《廣韻》畢也。凡功卒業就謂之成。又平也。《周禮·地官·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疏》成,平也。非故心殺傷人,故共鄕里和解之也。《詩·大雅》虞芮質厥成。又《左傳·隱六年》鄭人來輸平。《公羊傳》輸平猶墮成也。《文七年》惠伯成之。又終也。凡樂一終爲一成。《書·益稷》簫韶九成。《儀禮·燕禮》笙入三成。《註》三成謂三終也。又善也。《禮·檀弓》竹不成用。《註》成,猶善也。又《周禮·天官·大宰》八灋五曰官成。註官成,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又
【理】1.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2.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3.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4.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5.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6. 古代指狱官、法官。 7. 姓。
【理】《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又《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又《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
【归舟】◎归舟guīzhōu[returnedship]返航归回的船只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顒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顒望:招头凝望。)——宋·柳永《八声甘州·对潇潇暮雨洒江天》
【归舟】返航的船。南朝宋谢灵运《酬从弟惠连》诗:“梦寐佇归舟,释我吝与劳。”唐杜甫《晓望白帝城盐山》诗:“春城见松雪,始拟进归舟。”宋苏轼《郁孤台》诗:“他岁三宿处,準拟繫归舟。”
【行计】1.计议。《汉书·陈平传》:“二人既受詔,驰传未至军,行计曰:‘樊噲帝之故人,功多,又吕后女弟吕须夫,有亲且贵,帝以忿怒故欲斩之,即恐后悔。寧囚而致上,令上自诛之。’”2.出行的打算。宋柳永《忆帝京》词:“也拟把却回征轡,又争奈已成行计。”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