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四紙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平 仄 仄
拼音: hán shǎng yǐ ěr pǐn tí gōng suǒ
【韩】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中部、山西省东南部。 2. 指“韩国”(位于亚洲朝鲜半岛南部)。 3. 姓。 典 方言集汇
【韩】《唐韻》《集韻》胡安切《韻會》《正韻》河干切,音寒。《說文》井垣也。从韋,取其帀也。幹聲。又國名。《詩·大雅·韓奕箋》韓,姬姓之國也,後爲晉所滅,故大夫韓氏以爲邑名。《左傳·桓三年》韓萬御戎。《韻會》曲沃桓公之子萬,食邑于韓,後分晉爲國。又三韓,國名,辰韓,弁韓,馬韓也。見《後漢·東夷傳》。又《廣韻》姓也。《韻會》秦滅韓,以國爲氏。又叶胡千切,音焉。《孫楚·白起贊》神機電斷,氣齊卒然,南折勁楚,走魏禽韓。 《說文》本作。《集韻》亦作榦幹。漢典考證:〔又三韓,國名,辰韓,示韓,馬韓也。見《後漢·光武紀》。〕
【赏】1. 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财物:~金。~赐。奖~。~罚分明。 2. 因爱好某种东西而观看:~阅。~析。~花。~月。欣~。鉴~。~心悦目。 3. 认识到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给予重视:~识。赞~。 4. 敬辞:~脸。~光。 5. 姓。 6. 古同“尚”,尊重。
【赏】《廣韻》書兩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兩切,音曏。《說文》賜有功也。《書·大禹謨》賞延于世。又《仲虺之誥》功懋懋賞。《周禮·天官·大宰》三載,則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又《戰國策》故賞韓王,以近河外。《註》賞,猶勸也。又《類篇》一曰玩也,嘉也。《陶潛·移居詩》奇文共欣賞。又凡貽與者亦曰賞。《柳宗元·送薛存義序》于其往也,賞以酒肉,重之以辭。又姓。《姓纂》晉人賞慶,註《周易》。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尔】1. 你,你的:~父。~辈。~汝(你我相称,关系密切)。~曹(你们这些人)。~虞我诈。 2. 如此:偶~。不过~~。 3. 那,其(指时间):~时。~后。 4. 而已,罢了(亦作“耳”):“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 5. 词尾,相当于“地”、“然”:卓~。率~(轻易地)。
【尔】《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音邇。《說文》麗爾,猶靡麗也。本作。从冂从,其孔,尒聲。此與爽同意。又《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又《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又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又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
【品】1. 物件:物~。产~。赠~。战利~。 2. 等级,种类:~名。~类。~色。~位。 3. 性质:~质。~行(xíng )。~节(指人的品行节操)。人~。 4. 体察出好坏、优劣等:~评。~第(品评优劣而定其等级)。~味(品尝)。 5. 指吹弄乐器:~箫。 6. 姓。
【品】《唐韻》丕飮切《集韻》《韻會》丕錦切,匹上聲。《說文》衆庶也。《廣韻》類也。《易·乾卦》品物流形。《疏》品類之物,流布成形。又《書·舜典》五品不遜。《疏》品爲品秩,一家之內,尊之差,卽父母兄弟子是也。又《增韻》物件曰品。《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疏》鄭元以爲金三品者,銅三色也。《易·巽卦》田獲三品。《註》一曰乾豆,二曰賔客,三曰充君之庖。《禮·禮器》薦不美多品。又《少儀》問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疏》品味者,殽饌也。《周禮·天官·膳夫》品嘗食。《註》品者,每物皆嘗之,道尊者也。又《韻會》品格也。《禮·
【题】1. 写作或讲演内容的总名目:~目。主~。话~。~材。~旨。 2. 练习或考试时要求解答的问题:试~。问答~。 3. 写上,签署:~名。~字。~壁。~诗。~辞。~跋。 4. 姓。
【题】《廣韻》杜溪切《集韻》《韻會》田黎切,音啼。《說文》頟也。《小爾雅》頭也。《禮·王制》南方曰蠻,雕題交阯。《爾雅·釋言》顁,題也。《註》題,額也。《史記·越世家》雕題。《註》謂刻其頞,涅以丹靑也。又《廣韻》書題。《博雅》書稱題。題,諦也。審諦其名號也。《正字通》註疏有孟子題辭,所以題號孟子之書。又《韻會》椽頭玉飾曰琁題、玉題,亦名璧璫。又題目也。《杜甫詩》天老看題目。又品題也。《李白·上韓荆州書》一經品題,便作佳士。又國名。《南史·裴子野傳》有白題及滑骨入貢。又縣名。《前漢·功臣表》題侯張富昌。又《釋名》
【公所】清史稿·刑法志三》:“天命元年,諭贝勒大臣曰:‘国人有事,当诉於公所,毋得诉於诸臣之家。’”2.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同业或同乡组织,除称会馆外,亦名公所。如布业公所,四明公所等。3.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的区、镇、乡、村政府,称区公所、镇公所、乡公所、村公所。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今夜里,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我就更不放心,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4.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即名“栖流公所”。帮会组织也称“公所”。周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