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四十四有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yǐn yǐ jīn ōu 3
【饮】1. 喝,又特指喝酒:~水思源。~酒。~泣(泪流满面,流到口里,形容悲哀到了极点)。~鸩止渴。 2. 指可喝的东西:冷~。~料。~食。 3. 中医汤剂的一种类型:香苏~。~子(不规定时间服用的汤剂)。 4. 中医学指体内水液传输不利停于腹腔或四肢的病症:痰~。悬~。溢~。 5. 含忍:~恨。~誉(享有盛名,受到称赞)。 6. 隐没(mò):~羽。 网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金瓯】1.金的盆、盂之属。晋干宝《搜神记》卷四:“妇以金甌、麝香囊与婿别,涕泣而分。”《明史·钱龙锡传》:“帝倣古枚卜典,贮名金甌,焚香肃拜,以次探之。”清黄遵宪《感事》诗:“金甌亲卜比公卿,领取冰衔十日荣。”2.比喻疆土之完固。亦用以指国土。《南史·朱异传》:“﹝武帝﹞尝夙兴至武德閤口,独言:‘我国家犹若金甌,无一伤缺。’”唐司空图《南北史感遇》诗之五:“兵围梁殿金甌破,火发陈宫玉树摧。”清秋瑾《鹧鸪天》词:“金甌已缺总须补,为国牺牲敢惜身。”毛泽东《清平乐·蒋桂战争》词:“收拾金甌一片,分田分地真忙。”3.
【酒】◎ 用高粱、米、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白~。啤~。料~。鸡尾~。茅台~。~浆。
【酒】《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