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yī qū|qǔ guǎng líng 1|4 wàng jì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
【曲】1. 弯转,与“直”相对:弯~。~折(zhé)。~笔(❶古代史官不按事实、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❷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肱而枕。~尽其妙。 2. 不公正,不合理:~说。~解(jiě)。委~求全。 3. 弯曲的地方:河~。 4. 偏僻的地方:乡~。 5. 酿酒或制酱时引起发醇的东西:酒~。~霉。 6. 姓。 | 1. 能唱的文词,一种艺术形式:~艺。~话。 2. 歌的乐调:~调(diào)。~谱。异~同工。~高和(hè)寡。
【曲】《廣韻》丘玉切《集韻》《韻會》區玉切,音。《說文》象器受物之形。《易·繫辭》曲成萬物而不遺。《疏》屈曲委細。《書·洪範》木曰曲直。《傳》木可以揉曲直。又《詩·秦風》亂我心曲。《傳》心曲,委曲也。《禮·曲禮·釋文》曲禮,委曲說禮之事。又《禮·中庸》其次致曲。《註》曲,猶小小之事。《朱註》一偏也。又《說文》或說蠶簿。《禮·月令》具曲植籧筐。《註》所以養蠶器也。曲,簿也。《前漢·周勃傳》以織簿曲爲生。《註》葦簿爲曲也。又樂曲。《宋玉·對楚王問》是其曲彌高,其和彌寡。又姓。《史記·蒙恬傳》御史曲宮。又《集韻》顆羽
【广陵】见“广陵散”。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陵切,音膺。《說文》當也。从心聲。《徐曰》,鷹字也。本作,今作應。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樂名。
【忘记】àngjì[forget]不记得过去的事;没有记住应该记住的我忘记了他的名字
【忘记】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乃答以岁月之久,皆忘记。”明李贽《与周友山书》:“我亦全然忘记近事,只觉如初时一般,谈説终日。”朱自清《背影》:“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2.该做的事没有想到去做。明张居正《女诫直解》:“你众女将我这教诫的言语,务要勉励,身体力行,不要怠慢忘记了。”陈登科《赤龙与丹凤》十六:“他伸手一摸,军帽忘记戴了,又跑回来找帽子。”3.没有感觉到。宋范成大《西江有单鹄行》:“怀安浦漵暖,忘记云海宽。”清孙枝蔚《九日汪叔定季甪招饮见山楼》诗:“笑声乱落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