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九魚
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yī sù|xiǔ|xiù tǐ|tī 2|4|4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
【宿】1. 住,过夜,夜里睡觉:住~。留~。露~。~舍(shè)。~营。 2. 年老的,长久从事某种工作的:~将(经验丰富的老将)。~儒。名~。 3. 平素,素有的:~愿。~志。~疾。~敌。~心。 4. 隔夜的,隔年的:~雨(昨夜的雨)。~根。~草。 5. 姓。 | ◎ 夜:一~。两~。 | ◎ 星座:星~。
【宿】〔古文〕夙《廣韻》息逐切《集韻》《韻會》息六切,音夙。《說文》止也。《玉篇》夜止也,住也。《詩·周頌》有客宿宿,有客信信。《註》一宿曰宿,再宿曰信。《周禮·地官》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又星宿各止其所,故名宿。二十八宿,亦名二十八次。次,舍也。《釋名》宿,宿也,言星各止住其所也。又《增韻》安也,守也。《左傳·昭二十九年》官宿其業。《註》宿,安也。又《周禮·宮正註》諸吏直宿,謂職王宮之守衞者。又《廣韻》素也。《史記·信陵傳》晉鄙嚄咤宿將。又《莊子·列傳》雖當世宿學,不能自解免也。又國名。《春秋·隱二年》及宋人
【体】1. 人、动物的全身:身~。~重。~温。~质。~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能。~貌。~魄(体格和精力)。~育。~无完肤。 2. 身体的一部分:四~。五~投地。 3.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主~。群~。 4.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液~。~积。 5.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文章的体裁,如“骚~”、“骈~”、“旧~诗”)。字~。 6. 事物的格局、规矩:~系。~制。 7. 亲身经验、领悟:~知(亲自查知)。
【体】《廣韻》蒲本切《集韻》部本切,盆上聲。劣也。又麤貌。與笨同。《通雅》輀車之夫曰体夫。唐懿宗咸通十二年葬,同昌公主賜酒餠餤四十橐駝,以飤体夫。《註》体,蒲本反。体夫,轝柩之夫。 俗書四體之體,省作體,誤。(體)〔古文〕《唐韻》《正韻》他禮切《集韻》《韻會》土禮切,涕上聲。《說文》總十二屬也。《釋名》體,第也。骨肉毛血表裏大小相次第也。《廣韻》四支也。《禮·中庸》動乎四體。又《易·文言》君子體仁,足以長人。《疏》體包仁道。又《書·畢命》辭尚體要。《註》辭以理實爲要。又《詩·衞風》爾卜爾筮,體無咎言。《傳》體,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宁】《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如切,音除。義同。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漢典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